苏耀光,河南尉氏学历省委党校研究生(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
经济学专业),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1972年7月参加工作,197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9月后,任澄海县委组织部干事、副组长(其间:1985.09-1987.07在
华南师范大学行政管理干部学院政治专业学习);
1999年2月后,任汕头市政府副秘书长兼研究室主任(1996.09-1999.07在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
经济学专业学习),2001年3月兼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2003年6月,任汕头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2005.10-2007.12在中山大学管理学院高层管理信息化专业在职学习,获中山大学高级管理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1年2月15日,
汕头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接受苏耀光辞去汕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2007年至2009年,苏耀光在担任汕头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获取土地、提高容积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2011年12月,苏耀光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去年2月25日,广东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称,
深圳市政协副主席
黄志光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而在此前的2月15日,
汕头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接受苏耀光辞去汕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黄志光是在2010年5月调任深圳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在此之前,他曾担任汕头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外界传闻苏耀光案与黄志光案有牵连。
2012年4月13日新闻发布会上,
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苏耀光案是个案,与黄志光案没有直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