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煌(1916.10�1945),福建省长乐县吴航镇人。曾任职福清国民党政府盐务部门,后转入
福清市国民兵团海口中队任督练员。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受命返乡开展农民运动,组建农民抗日自卫武装。1941年4月闽海沦陷,任闽中抗日游击总队长乐大队大队长,在福建沿海打击日伪军。1944年底调任福建抗日先遣队福清大队大队长。1945年5月中旬日军败退后,国民党当局即调
保安团“清剿”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武装,闽中游击队转入农村分散活动。刘家煌带领40多名游击队员,分乘三艘船只转移到沿海地区活动。同年5月底6月初,船只停泊在平潭苏沃港修理。6月9日深夜,游击队受到国民党
平潭县县长林荫的偷袭,刘家煌因弹尽被捕,随后被押回长乐监狱。在狱中,刘家煌坚贞不屈,于1945年6月21日被敌人残酷杀害。
刘家煌的祖父可三曾为莆田署教谕。父传赞毕业于福建省立甲种商业学校,不幸早逝,家煌依靠寡母抚养教育成人。小学毕业后升入私立长乐培青中学,为减轻家庭经济负担而中途辍学,到县九溪小学任教。8月,随堂叔刘康(传昌)到
福清市海口国民党政府盐务部门工作。后转入福清县国民兵团海口中队任督练员。
到福清县后,刘家煌认识了陈金来、陈亨源等中共党员。民国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任督练员期间,积极宣传抗日救国的道理。民国28年冬,党组织派家煌回
长乐区,在县国民兵团任督练员,并参加县抗敌后援会组成的抗敌剧团。民国30年3月,他到长乐县北乡一带活动,以鹤上乡为基点,发动串连贫苦农民,组织人民武装。中共福清中心县委组织一支100多人的抗日游击队,活动于
福清市龙田、高山和长乐县南阳、梨洞一带。陈亨源任长乐抗日游击总队副总队长后,刘家煌任大队长。民国33年10月,长乐县再度沦陷。他率领郑资营等10多人奋勇杀敌,歼敌15人,亲手击毙日军
少尉军官1名。不久,调福建抗日先遣队福清支队,把队伍发展到100多人。民国34年5月中旬,日军败退,
福建省保安一团纠集各县保安队、自卫队向福清、
长乐区、
平潭县等县“清剿”,队伍被迫分成几路隐蔽。刘家煌带领40多名游击队员,分乘3艘船只转移到沿海地区活动,船只停泊在平潭苏沃港修理。国民党平潭县长林荫于6月9日夜派兵围捕,游击队员无一幸免。家煌被捕后,被押回长乐监狱。于民国34年6月21日被杀害于闸兜长涧洞,葬城关六平山汾阳溪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