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涉署
交涉署
中华民国时期的外交部奉天营口市交涉署,曾负责营口地区的外事工作。该机构的职责包括处理与外国的交涉事件以及相关的侨务、进出境事务。
历史沿革
营口交涉事宜最初由锦新营口山海关区道负责。民国二年(1913年)夏季,外交部推荐王鸿年来营组建交涉署,同年六月正式成立,隶属于外交部,由奉天巡按使监督。由于经费问题,王鸿年于当年十月被调回。随后,山海关监督夏偕复兼任营口交涉员,交涉署并入山海关监督署,增设交涉一科。民国三年(1914年)二月,夏监督赴美,王树翰接替其担任营口市交涉员,交涉机关迁至南路观察使署。同年六月,随着南路观察使改为辽沈道,交涉机关再次迁并与山海关监督署合并。民国十八年(1929年)一月,道制撤销后,交涉员由市政筹备处处长史靖寰兼任。同年九月,营口交涉员署被裁撤,重要事件直接归外交部办理,一般事务仍由市政筹备处及营口县政府处理。
管辖范围
外交部奉天营口交涉署的管辖范围涵盖营口市及其周边的多个县份,具体包括营口、锦县、盘山县北镇市义县葫芦岛市兴城市绥中县海城市盖州市瓦房店市辽阳市辽中区台安县共14个县。
档案资料
营口交涉署的档案记录了从民国二年(1913年)至民国二十年(1931年)六月期间的重要历史事件和文件。
参考资料
交涉署.王朝网络.2024-11-20
营口自然资源概况.营口市自然资源局.2024-11-20
〔民国〕营口县志.〔民国〕营口县志.2024-11-20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管辖范围
档案资料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