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前权
徐前权
徐前权,男,湖北仙桃人,1963年12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为长江大学政法学院法学教授,湖北楚韵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他曾任长江大学政法学院法学系主任、书记。他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和兼职律师工作已经长达24年。
学术经历
三次到武汉大学法学院进修学习,师从黄进教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近年来,共主持各类科研项目10项,出版专著(含编著,合著)4部(其中《仲裁法学》被选为国家级规划教材),发表论文60余篇,其中多篇被新华文摘和中国人民大学报刊资料中心摘录或全文复印。
社会兼职
参与荆州仲裁委员会的组建,并担任其委员、仲裁员和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2001年受聘担任荆州市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员,2003年受聘担任荆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2004年曾受聘担任荆州市人民政府律师顾问组成员,2006年担任荆州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2007年受聘担任荆州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另外还先后受聘担任武汉、荆门市、襄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阜阳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2009年受聘担任荆州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职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先后受聘于多家单位做法律顾问。2007年当选湖北省法学会仲裁法研究会副会长。2020年8月,徐前权入选首届民政部社会事务工作专家委员会名单(流浪乞讨人员教助管理专家组)。
获奖情况
2001年,荆州市人民政府首届 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2002年,荆州市首届精神文明建设 五个一工程奖;2003年,荆州市十佳律师;2004年,全国优秀仲裁员;2007年,荆州市“四五”普法先进个人;2008年,荆州市优秀仲裁员、荆州市人民政府 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2009年,与黄进教授、宋连斌教授合著的国家级规划教材《仲裁法学》获得 司法部第三届法学教材一等奖。
典型案例
2009年受聘担任交通肇事案被告人肖某的辩护人,肖某疲劳开车致3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经辩护人多方沟通,被告人赔付了相关费用,取得了死者家属的谅解,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06年受聘担任合同诈骗案被告人杜某的辩护人,该案是湖北省第一起合同诈骗案。本案涉案金额近8000万元。经辩护人努力,杜某经过二审判处缓刑。此案在荆州市律师界产生广泛影响。
2006年受聘担任行政案件被告荆州市国土资源局的诉讼代理人,处理其与广发银行所属广控公司土地行政案件(荆州市人民政府系第三人)。经多方努力,一审、二审均判荆州市国土资源局胜诉。
2000年受聘担任民事案件被告荆州市某涉外企业诉讼代理人,处理其与化工部所属某进出口公司债务案件。经与其他相关部门沟通,以刑事案件优先阻止了民事案件的进行,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资料截止200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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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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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兼职
获奖情况
典型案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