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税法立法监督的实施 一、完善税法立法监督主体制度 二、完善税法立法监督实体制度
汤贡亮,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台湾经济研究所所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税务学会理事、学术研究委员,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学术研究委员,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特约研究员,世界税法协会(TLIA)理事。著有或主编财税、税法学方面的著作和教材多部,在《
财贸经济》、《
财政研究》、《
税务研究》等期刊上发表论文100多篇,主持省部级课题多项,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中方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财政税收理论与政策、财税法。
税法监督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对税收立法、税收执法、税收司法等涉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及适当性所进行的监督与检查。《中国税法监督基本问题》是以我国税法的法律监督为对象,立足于税法监督的现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借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税法监督的先进经验,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对我国税收法律监督的完善和发展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