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省(Province of New York)是
英国在北美东北部建立的一个直辖殖民地,存在于1664年至1776年间。该省份包括了现在的
纽约州、
新泽西州、
特拉华州、
佛蒙特州,以及
康涅狄格州、
马萨诸塞州和
缅因州的部分地区,还有东
宾夕法尼亚州的一部分。纽约省的西部地区原为北美原住民易洛魁联盟的领地,同时与
新法兰西和宾夕法尼亚省存在领土争议,而东部的佛蒙特地区则与
新罕布什尔州省有辖区纠纷。纽约省在1664年由
尼德兰联省共和国转交给
英格兰王国,并以
查理二世的弟弟约克公爵
詹姆斯二世命名。纽约省是十三殖民地中第一个由英国国王直接统治的殖民地。1775年,纽约省的当地代表组成政府,宣布自己为纽约省,并于1776年正式改称
纽约州。同年,纽约州通过了自己的宪法。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
英国在1783年的巴黎条约中放弃了对纽约省的领土要求。
纽约省原为荷兰共和国控制的新尼德兰殖民地的一部分,于1664年被英格兰王国占领,并随后在1667年的
布雷达条约和1674年的
威斯敏斯特市条约中确认了英国的实际控制权。自1674年起,英国在该殖民地实行
普通法。1775年5月22日,纽约省议会及当地代表宣布自组政府,1776年改称纽约州,并在1777年通过了纽约州宪法。
美国革命期间,英国将
纽约市作为其在北美的军事和政治基地,直至1783年巴黎条约签署后,英国正式放弃对纽约地区的控制。
纽约省的地理范围涵盖了现代
纽约州及其周边部分地区,西部与
新法兰西和宾夕法尼亚省有领土争议,东部与
新罕布什尔州省有辖区纠纷。该省的西部地区实际上是易洛魁联盟的领地,而东部的
佛蒙特州地区则在不同时期由不同的殖民地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