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实斋
曾任国务院法规编纂委员会副主任
焦实斋(1899年-1987年)名蕴华,字实斋,幼名书院。直隶(现河北省)井陉南固底村人。1919年考入北京师范大学英语专业,1923年毕业,由学校推荐到天津市扶轮中学任教。曾任国务院法规编委员会副主任。
人物经历
焦实斋直隶(今河北)井陉县人。1923年毕业于北京高等师范学校英语系。曾参加北伐战争。后任天津市教育局局长,国民党天津市执行委员兼训练部部长,河北大学、民国大学教务长,北平河北省立高级中学校长。抗战时期,任第国民革命军第五十二军参议。1939年到英国牛津大学研究国际政治。回国后,任中国远征军外事组主任、驻印度武装部队加尔各答办事处主任。抗战胜利后,任国民党东北保安司令长官部顾问、东北中正大学教授兼教务长、北平师范大学教授兼总务长、华北“剿总”副秘书长。1949年随傅作义起义。新中国成立后,任政务院参事。1952年参加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1958年后,任国务院法规编纂委员会副主任,民革第三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四届中央委员和第五、六届中央常委,民革中央宣传部部长兼团结报社社长,孙中山研究学会会长。是第二至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五、六届全国政协常委。
任职任免
1923年——1927年在天津市扶轮中学英语教师。
1928年创办天津师范学校并任天津特别市教育局首任局长。
1930年任河北大学教务长。
1931年任北平民国大学教务长并代为主持学校全面工作。
1933年任河北北平高级中学(河北高中)校长。
1936年10月,他与顾颉刚冯友兰、雷洁琼、杨秀峰、钱玄同黎锦熙冯沅君等几十名教授联合签署《教授界对时局意见书》,反对国民党政府的不抵抗政策,反对华北自治,主张“集中全国力量,在不丧国土不辱主权之原则下,对日交涉”。随后南下参加抗日,并于1938年在汉口和杜聿明等人组织了“兴建研究会”提倡“改革政治,实行民主,振兴实业,积极抗日”。
1939年,留学于英国牛津大学,1941年回国。
1941年,出任中国远征军外事处主任、中国驻印军加尔各达办事处主任。抗战胜利后,在沈阳市创办中正大学并任教授,兼任总务长。
1948年,回到北平市,任北平师范大学教授兼总务长。
1949年,受傅作义将军之托,任中国国民党“华北总部”副秘书长,并担任了傅作义的和谈代表,同年,成为“北平联合办事处”的成员,分管党政机关、财经、文教方面的移交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政务院参事,国务院法规编纂委员会副主任,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政治组组长、政协第二、三、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五、六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民革第三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四届中央委员、第五、六届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并先后兼任民革中央宣传部长、《团结报》社社长、民革中央监察委员会副主席、孙中山研究学会会长等职。
人物逝世
政协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民革中央监察委员会副主席焦实斋同志,因病于1987年9月4日在北京逝世,终年87岁。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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