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行政区,历史上曾称为“湘西行署”或“湘西行政公署”,是中国
湖南省西部的一个旧行政区划。该行政区成立于1942年,1952年9月2日被撤销。在其存在期间,湘西行政区下辖会同专区、
沅陵专区和永顺专区。
民国26年湖南全省划分为9个行政督察区,原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区多数县属于第三和第四行政督察区,第二区的部分。
1942年,湖南省政府在
沅陵县成立湘西行署,辖有第八、第九、第十三个行政督察区。随着
中国抗日战争的胜利,湘西行署被撤销。
1949年,
湖南省实现和平解放后,原行政督察区被改组为行政专员行政公署区,简称“专区”。
1950年1月1日,湖南省临时人民政府在陵设立湘西行政公署,1月8日正式成立,下辖沅陵、会同、
永顺县三个行政办事处,共22个县。
1952年9月,湘西行政区及其所辖的三个专区被撤销,改设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芷江专区。湘西苗族自治区辖有
吉首市、
古丈县、
泸溪县、
凤凰县、
花垣县、
保靖县六县,并代管永顺、
龙山、
桑植县、
张家界市四县。至1952年底,这四县也直接归湘西苗族自治区管辖。原会同专区的
洪江市及
芷江侗族自治县、会同、
绥宁县、
黔阳、
晃县、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通道、
怀化市等八县,以及原
沅陵专区的
辰溪县、沅陵、
溆浦县、
麻阳苗族自治县四县,划入新设立的芷江专区,共辖一市十二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