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地街道是
广州市荔湾区下辖的一个街道,下辖9个社区。2020年,常住人口为35117人。
花地原称“花”,寓意开满鲜花的堤岸。有着2000多年的种花历史。不少人留下了以花为题赞美花地的诗句。
康有为《人日游花埭》诗中“千年花埭花犹盛,前度刘郎今可回”的“花埭”就是指花地。
区域概况
街道管辖区域东至下市涌,与冲口街道接壤;西以
花地河上的山村桥中间为界,与石围塘街道相邻;南与茶街道相连;北至芳村长提。辖内有明心路社区、陆居路社区、民治社区、新隆沙社区、怡芳苑社区、小策社区、大策社区、中市社区、花地城社区共9个社区居委会。
历史沿革
清
光绪年间,花地街地域属
番禺区茭塘司崇文社(崇文二十四乡)管辖。
民国26年(1937)7月,番禺县崇文二十四乡划归
广州市管辖,现花地街地域属广州市
崇文区管辖。
民国36年(1947)
芳村区地域已划归广州市的部分,分设芳村、崇文两个区公所。花地一带属广州市芳村区公所管辖。
建国以后,芳村、崇文两个区公所合并成芳村区。现花地街道地域属广州市芳村区管辖。尔后,隶属关系随区建制变动而变动。
2005年4月,撤销芳村区,原芳村区与
荔湾区合并;花地街属广州市荔湾区管辖。
道路历史
陆居路
陆居路大部分属大沙地,解放后水上人民生活开始安定,结束了终年飘浮的日子,一部分水上居民,从艇上搬到陆上建屋定居。1954年前后形成街道,取名“陆居路”。这里建起高楼大厦后,仍用陆居路其名。那些竹蓬船屋已经成为历史了。
明心路与陆居路平行,其得名是因为一八九一年
美国女教士赖玛在该地创办了间“明心书院”,专收男女人(盲人),一般人多叫它“盲人院”。明心书院请来的专门教师,用特殊方法教育人们读书写字,还教他们学习按摩治病及一些谋生手艺,如制牙刷、扫帚等,同时还按不同人的特点,使其部分训练成为音乐传道教员,为教会服务,使之明心见性,成为有用之人。这样,明心书院所在的这条街也就命名为“明心路”。
宋代花地一带叫大通镇,是
广州市八大镇之一。镇中心在大通古寺附近,镇的东面就叫镇东。
大通镇随着岁月流逝,古迹已不可见,但镇东之名仍保留下来。
松基直街
这一带原是新隆沙之堤围,种着一排排水松,以作护堤之用,一般人叫它松基。解放初期还见到树龄百年以上的水松,
道光十年(1829年),爱国诗人
张维屏在这里建了一座园林,也名之为“听松园”现河涌已填平,水松已无踪迹,成了街道,但约定俗成,人们还是叫它松基直街。
大通津
在花地一侧,紧靠大通古寺,宋代开始已经是一个大码头,连接这个渡口的一条麻石道,名曰“烟雨通”已有千年历史,现大通津已不复存在。《番禺县志·卷四十一·古迹,寺》:“大通寺在
河南省大通津上”,因芳村
花地河以南历代都归番禺县管辖,且直接属于河南的一部分,故记作河南大通津上,而大通寺历来也列入南七寺之中。
主要职责
党工委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本街道的社区建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2、领导本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村民)委员会,以及各类无主管企业、
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党的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其它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对区职能部门派驻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机构党的工作实行双重领导。
3、领导街道、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领导街道办事处,支持其依法独立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居民(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区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奖励、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党风和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7、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其按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办事处
1、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
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街辖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辖区内各类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辖区经济发展。
7、负责
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和协助婚姻登记管理、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民(村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口
2021年6月,
广州市荔湾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发布,花地街道常住人口为351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