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林慎思撰。慎思字虔中,
长乐区人,
咸通十年(870)
进士,十一年又中宏词拔萃魁,授秘书省
校书郎,
兴平市尉,寻除尚书水部郎中,守万年县令,
黄巢义军起,被执而死。此书《
崇文总目》以及
郑樵《
通志·艺文略》均著录二卷,与今本卷数相合,知是原本。根据《崇文总目》记载慎思之言曰:《
孟子》七篇,非
孟子自己所著之书,而是其弟子己其言而成,不能尽伸孟子之义,故因其说演而续之。知慎思撰此编,以尽伸孟子之原义为宗。其书共分作-十四篇,大抵就孟子之言,推阐发明以尽其义,其间不独自立论,而必假借姓氏,类似于《
庄子》、《
列子》之寓言体例。全书委曲发明,所论述多有与《孟子》之原旨相合者,是研究《孟子》一书的参考资料。书成以后,口才人对其毁誉不一,后儒病其有经之嫌。《
四库全书总目》云:“昔
扬雄作《太玄》,以拟《易》;
王通作《
中说》,以拟《
论语》,儒者皆有僭经之讥。蔡沈作《洪范九畴数》,《
御纂性理精义》亦以其僭经,斥之不录。慎思此书,颇蹈此弊。然唐时《
孟子》不号为经,故
马总《
意林》与诸子之书并列,而
韩愈亦与荀扬并称,固不能以后来论定之制为慎思责矣。”《总目》所言近乎公允,《孟子》一书宋代以前一直与诸子地位相等,为之研究者甚少,故
王正功此编,自有其相当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