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梦衮,字岱宗,1577年生于
青城县徐霞寨,幼年随祖父迁入小新城街(今
木李镇内杨村)。自幼聪敏好学。明万历三十年(1602年),青城县令王仪倡修《青城县志》,杨梦衮为编者之一,1612年刻印出版。
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秋试名列“乡魁”。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中二甲
进士,后参加由
朱翊钧亲自主持的“策问”,被选入翰林院,授
庶吉士,
编修国史。 1624年,出补兵部给事中。时值
魏忠贤秉笔礼司太监并兼管
东厂,他专断国政,横行无忌,结党营私,朝廷政治日益腐败。杨梦衮联同以
杨琏、
左光斗、魏大忠等为首的“东林党”反阉党揭发魏忠贤,此疏之后,又参劾阉党“十狗”之首张凌云。帝见衮疏,参劾其爱宦魏忠贤,大为不悦,又念衮之德才,只令扣罚其俸银三月。1597年,明代宫廷大火,
三大殿荡然无存,杨受命督修。其对工程尽职尽责,以图纸为准,杜绝偷工减料。圆满完成三大殿修复任务。因功绩卓著,渐升至太仆寺卿、工部尚书,又晋加
太子太保、
柱国光禄大夫,并上封三代,封杨之妻王氏为一品夫人,并在小新城街为杨梦衮立“日近天颜”坊。
崇祯元年(1628年),杨梦衮送夫人王氏遗骸回
青城山安葬。阉党分子
台中市张道长趁机上疏,污称杨梦衮侵欺三殿工程款、为忠贤附党。思宗未经查证,即将衮削职为民。杨梦衮逢丧妻之苦,又遭六子连续夭亡之痛,今蒙削职不白之冤,疏上昭雪,如石沉大海,遂屏迹邹平山林,自名“长白山樵”,著书立说,以乐天年。杨梦衮卒于崇祯五年(1632年),遗嘱:死后不入先人墓,葬于长白山麓,碑刻:云林樵冢。所著书籍,尽取焚之。杨梦衮谢世,
崇祯为其昭雪(时间无考)。将他和夫人王氏,隆重地移葬于
青城山县城西北二里处,花费巨资请能工巧匠,树青石“双龙”罩头碑两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