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是中国为了推动农村教育服务于地方
社会主义建设而开展的一系列改革实践。自1987年起,国家教育委员会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选取试点地区进行相关试验,并于1988年确定了116个县作为全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县。这些实验旨在通过教育改革来适应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同时探索经济开发与智力开发相结合的方法,以期实现农村各类教育的协调和发展。
针对不同地区的资源特点、产品结构以及发展规划,农村教育结构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改革。义务教育得到了保障和提升,职业教育和技术教育也得以大力发展,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多规格的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