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立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刘红立,男,汉族,1959年5月生,西昌市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76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2023年2月10日,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红立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人物履历
1976年7月至1978年4月,广汉市广兴乡知青;
1978年4月至1980年12月,在四川省水利电力学校农电专业学习;
1980年12月至1984年9月,任四川省机械厅机械研究设计院技术员、团支部书记;
1984年9月至1993年8月,任四川省委党史研究室副处长;
1993年8月至2002年1月,历任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副处长、综合处处长、副主任;
2002年1月至2006年12月,历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党组书记、检察长;
2006年12月至2013年12月,历任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检察长;
2013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2018年4月至2019年6月,任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一级巡视员;
2019年6月,退休。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2年7月,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红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开除党籍
2023年2月10日,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红立,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金、接受旅游活动安排并持续到退休后;目无道德法纪,搞钱色交易;执法犯法,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案件办理、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红立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开除党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