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秦伟,
汉族,1973年出生于陕西韩城。他是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同时也是中山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和博士研究生导师。他还担任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高秦伟曾在英国
剑桥大学、
耶鲁大学法学院、
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和日本
山口大学东亚研究科等多所知名大学担任访问学者。此外,他还被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等多家研究机构聘为兼职教授或研究员。
高秦伟,男,
汉族,1973年出生,陕西韩城人。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与行政法学教研室副主任、硕士生导师。兼任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全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比较行政法研究所研究员。
1995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
学士;2002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硕士学位,2005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博士学位。曾任教于国家行政学院。
1.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司法部2002年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课题组主要成员,已完成)
2.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法制办课题,课题组主要成员,已完成)
3. 《国家科研项目监理的法学研究》(国家高技所研究项目,课题组主要成员,已完成)
4. 《行政规则与政府政策形成能力研究》(2007年度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委托项目,课题编号C0718;课题主持人)。
1.《论社会保障行政中的正当程序》,载《
比较法研究》,2005年第4期(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5年第10期全文转载)
2.《行政法学方法论的回顾与反思》,载《
浙江学刊》,2005年第6期(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6年第2期全文转载)
4.《行政法规范解释导论》,载《
行政法论丛》(第9卷,罗豪才主编),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11.《混业经营与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演进》,载《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
12.《美国家庭教育的合宪性问题及其法律规制》,载《
法学杂志》,2007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