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平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雷平,男,汉族,1974年3月生,湖北公安人,200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医学博士,教授、主任医师
现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人物履历
历任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副院长、保健医疗部主任,市老年病学研究所副所长。 
2018年2月,任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2018年11月,任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2019年5月,任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院长。 
2020年8月,任天津医科大学副校长。
2021年7月,任天津医科大学校长。
2023年2月,任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天津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天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23年5月,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任免信息
2019年3月,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雷平任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2019年5月6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雷平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院长。
2021年7月,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雷平拟任市属高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试用期一年)。
2021年7月15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雷平任天津医科大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2022年3月25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雷平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院长职务。
2023年1月13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命名单,任命雷平为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2023年2月2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雷平任天津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天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雷平天津医科大学校长职务。
2023年2月28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命雷平为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2023年5月,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雷平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2023年8月1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雷平天津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2023年9月22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免去雷平的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获得荣誉
2021年6月,授予“天津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任免信息
获得荣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