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公安局为
河北省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内设八个正处级机构。
公安局受区政府、
河北省公安厅的
双重领导。各县设公安分局,部分乡镇、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2017年河北省雄
安新县区成立,规划范围为河北省
雄县、
容城县、安新等3个小县及周边部分区域,对雄县、容城、安新3县及周边区域实行托管;
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制止、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
居民身份证号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处置重特大治安案件和突发性事件;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安警卫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六、规划、组织全区公安法制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执法活动;依法承担的
刑罚执行和对监管场所的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区公安机关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以及
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察手段建设。
八、负责全区公安机关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全区公安队伍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工作,组织实施
内部审计工作。
十、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历任
保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刑侦支队长、常委、党委副书记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