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香芝(1930年—1971年9月2日),
山东省阳信县人,原南京歌舞团副团长。
1947年,李香芝
参军入伍,195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2年作为23军文工团成员,随军入朝,参加
朝鲜战争。1955年归国后转业到地方工作,担任
太庙文艺科科员。1958年秋,李香芝跟随在空军当飞行员的丈夫姚秀琪调到
杭州市,先任
杭州话剧团演员,后任副团长。之后李香芝又调到南京工作,任南京歌舞团副团长,
江苏省歌舞团合唱队副队长。文化大革命爆发后,李香芝被诬为“恶毒攻击
无产阶级司令部”,惨遭批斗、迫害、关押,导致其精神失常。1971年9月2日,李香芝未经任何审判程序,便被仓促拉到
江苏省京剧团礼堂参加
公判大会,绑赴刑场,执行枪决。
1979年1月11日,江苏省文化局党组才作出了《关于李香芝案件的复查报告》,认定李香芝案件是一个错案冤案,应给予平反昭雪,恢复名誉,恢复
党籍,并做好善后工作。同年2月1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也正式发文,对李香芝案件撤销原判。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李香芝出生于1930年,
山东省阳信人,一岁丧父,六岁时母亲改嫁他人,自幼是个孤儿,先后由外祖母和
伯父抚养。七八岁时祖父当上本村村长。9岁时伯父当了汉奸,做到团长,至1945年已成为本地的一个大地主。作为一个孤儿,李香芝从小就被伯父指派去参加看地、看树、捡柴、收割等劳动。10岁时伯父全家迁进
阳信县县城内居住后, 她才得以进入小学读书。逐渐
知事的李香芝打听到了母亲的下落,多次要求探望,均遭伯父母拒绝。到14岁时,伯父母为转嫁学习负担,拉拢人情关系,又强令她与本县一区区长的儿子结婚。
投身革命
对伯父母、尤其是封建
包办婚姻的不满,促使她决心逃出家庭的牢笼。1947年春,李香芝逃出封建家庭,进入山东抗大文艺系学习,并于同年12月被分配到军大文工团当文工团员。
1952年,李香芝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23军文工团,9月从安东市跨过鸭绿江。由于表现较好,在朝鲜停战前半年,组织上调李香芝和黄素珍两同志回国到北京中央歌舞团声乐训练班学音乐半年;后部队整编,李香芝转业至北京
太庙工作。1958年秋,李香芝随在空军当飞行员的丈夫姚秀琪调到
杭州市,先任
杭州话剧团演员,后任副团长,再后又调到南京工作。
文化大革命
1966年初夏,开始了有史以来最庄重、最热烈也最荒唐、最冷酷的“文化大革命”。从李香芝以后的所写的交代材料来看,她对 “文化大革命”以至以前的历次政治运动,认为都有许多的问题。然而,这场“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毕竟是毛主席亲自发动 和领导的,李香芝被推选为
江苏省歌舞团造反 组织“红色造反队”的勤务组成员。
李香芝写了大字报揭发
修正主义路线在省歌舞团的表现,她还写了份没有公开的意见书。她万万没有想到,就是这份公开的大字报和 没有公开的意见书,竟遭致了日后的杀身之祸。1967年1月26日,南京的造反派响应号召,夺取了江苏省和南京市的党政大权,大打派仗。李香芝心灰意懒,又生了
肝病,退出了造反派组织。
迫害关押
1968年,江苏省成立革命委员会以后,开始残酷迫害干部群众。第一个迫害步骤是清理阶级队伍,各机关团体都办起了非法拘留人的“牛棚”。李香芝被从医院里揪出来,关押到
南京农业大学专设的牛棚。她被诬称为地主分子、是假党员,犯有反党乱军罪。经过半年多的关押批斗,1970年5月20日对李香芝的隔离审查取消了。从1970年8月起,李香芝又作为
一打三反运动的重点对象被关了起来。为了找寻更隐蔽、更便于迫害关押对象的场 所,李香芝从1970年12月起,被从四条巷迁移至丁家桥铁道医学院的学生宿舍关押;1972年2月
春节以后,李香芝又被迁移到模范马路附近的南京化工学院关押,直至被正式逮捕入狱,后在监狱精神失常。1971年4月18日,在神经失常的情况下,李香芝写出一些关于女演员陪舞的疯话。
含冤枪决
1971年8月2日,江苏省委书记、省革委会第一副主任许家屯做出批示,将李香芝立即被(逮)捕,关起来,不准任何人提审。8月23日,他又批示,同意政法组的意见(处以极刑),望力级(立即)执行。1971年9月2日,即被奉为“副统帅”、“接班人”的林彪叛逃前的11天,李香芝未经任何审判程序,便仓促被拉到省京剧团礼堂参加了一个公判大会,即被绑赴刑场,执行枪决。
平反昭雪
李香芝蒙冤被错杀以后,她的丈夫、资深的人民空军飞行员,时任
南京军区空军作战处作战参谋的姚秀琪,因受牵连被下放到南京微分电机厂当工人。她的两个女儿也备受歧视,长女姚红经多次申请也不能
入团。姚秀琪不服,先后为爱妻蒙受不白之冤,多次向党中央、向
江苏省,省委写信申诉,但在人妖颠倒的
极端左翼年代,谁也不敢翻案。
直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实行拨乱反正之后的1979年1月11日,江苏省文化局党组才作出了《关于李香芝案件的复查报告》,详细叙述了李香芝参加革命后的一贯表现,证实了李被长期关押折磨以后“思维紊乱,神经不够正常”;在“整个案卷中,无一份旁证材料,完全是凭本人
口供定罪的”。认定李香芝案件是一个错案冤案,应给予平反昭雪,恢复名誉,恢复
党籍,并做好善后工作。同年2月1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也正式发文宣布:“李香芝在深挖中无辜被长期隔离审查,在逼供情况下,造成精神失常,思维紊乱,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不应负
刑事责任。撤销原判。”
家庭关系
相关影响
李香芝只是当时万千受害者中的一个,历史也许不会记录下她的名字,但这一页历史会因她的存在而变得沉重。人们应该从中汲取些什么来防止那个人妖颠倒的 社会死灰复燃或者借尸还魂,这正是李香芝冤案对社会的昭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