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华,女,
汉族,1968年11月生,河南许昌人,大学文化程度,理学学士,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
1991年09月至1997年04月,任共青团西安市莲湖区委干事(其间:1991年9月至1992年2月,在莲湖区
庙后街街道办事处从事社教工作)。
2011年06月至2012年06月,任咸阳市委副书记(正厅级),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中共十七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陕西省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陕西省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十三届、十四届委员会委员。
2017年3月16日,
咸阳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举行,卫华当选为咸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2022年3月24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卫华为
陕西省民政厅厅长。
2023年3月28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闭幕会在
西安市召开。会议决定任命:卫华为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