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希辙
姜希辙
姜希辙(?—1698),字二滨,浙江会稽人,清代官吏。明崇祯间举人顺治初除温州市教授。姜希辙(?—1698),字二滨,浙江会稽人,清朝官吏。明崇祯间举人,顺治初除温州教授。
顺治年间
顺治初,除温州教授;
五年,以瑞安市知县缺员,令暂摄;郑成功兵来犯,攻城,希辙督民守,遇事立应;援至,破成功兵齐云江上。
九年,迁直隶元城知县;北饥,流民至者日以万计;逃人令方严,民虑溷入为累,辄拒不予食。希辙令察非逃人,使垦县中荒田,田辟,饥民以活,善决狱,民称之。
十五年,授工科给事中;吏得盗,自列义王孙可望家人,为买马,镶白旗丁为之因缘;希辙疏言:“可望来归本朝,湔涤不暇,尚敢收亡命相关通?身为旗丁,岂复应桀骜冒法国网球公开赛?夫盗有根,有党羽,臣请收义王家人及旗丁穷治之。”上下其疏,罪人皆抵法。国初考功法,获逃人、辟荒田、督运漕粮,皆等升。希辙疏争非政体,不当开幸进。上方严罪贪吏,吏往往曲法罚钅爰。希辙疏言:“例赎杖分有力无力,所轻重不过铢两间。今乃倍五倍十,不拘成数,不应则敲朴随之。是昔以罚省刑,今以罚济刑也。”命仍如定例。
十七年,上诏求言,希辙疏言:“臣闻君臣一德,原未尝以忧劳之任独归之君父,为人臣诿卸责地也。臣观今日积习病根,大要有二:巧於卸肩者,假详慎以行推诿;畏於任事者,饰持重以蹈委靡。请进一德之箴,为中外诸臣诫。”师自江西省广东省,州县供亿繁重。南赣巡抚报曲江、始兴县两知县同时自。希辙疏言:“大兵所集,米豆、草束、槽、釜,自所必需。然先时传檄,使之预备,供亿虽艰,何至捐?行兵不严,责在总督;立法不预,责在巡抚:二者必居一於是。请饬察究。”寻更历兵、礼二科。时会计法严,钱粮完欠,每项各限十分定考成,条例繁,有司救过不给。希辙疏请:“总归十分,以一岁之徵收,计一岁之款项,起讫既清,稽核亦便。”自此部计稍,有司得久任。
康熙年间
康熙元年,考满,内升,回籍待缺。
九年,诣京师,复授户科都给事中;具三疏:请增科员;请令巡抚得辖兵,防地方窃发;请缓奏销之期,使催科不迫。迁顺天府丞。遭父丧归。
十七年,授奉天府丞;乞养母归,三十七年,卒於家。
注释
系明刘宗周(1578-1645)弟子。刘宗周为明末著名理学家,一生著述很多,生前多未刊行。卒后其子刘□收集遗书藏于家,共百余卷。刘宗周弟子姜希辙等曾刊其《圣学宗要》一卷、《学言》三卷,后被收入《四库全书》,初以《刘子遗书》为名,后乃分别著录。康熙二十四年至二十五年间(1685一1686),王□据黄宗羲、姜希辙、董□校本《刘予全书》刊行之,凡四十卷,流传不广,今未见。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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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顺治年间
康熙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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