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唐玄度撰。字书,一卷。是书是一本辨正经传文字形体的字书。全书收字四百二十一个,分为七十六部。
李豫大历十一年(776)张参曾奉诏与儒官较经典文字,撰成《
五经文字》一书,收三千二百三十五字。因岁月既久,点画参差,传写相承,渐致乖误。唐文亲太和七年(833)玄度度奉诏再定经传字体、考订字形,成《
九经字样》。九经;指《
周易》、(尚书)、《毛诗》、《
周官》、《仪礼》、《
礼记》、《左传)、公羊传》、《梁传》及《
论语》等十种
儒家奉为经为经典者;“九”古谓数之极,指多种。新加指于(五经文字》之外增补者。此书不全据《
说之解字》,亦非全依当时文字,而是商校是非,取其确当,对汉字规范化起了很大作用,堪为字书之榜样。故名《新加九经字样》,又名《九经字样》。成书于唐文亲
开成二年(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