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锽字确锺,是都官郎中的第六个儿子。他幼年时好学能文,尤其擅长五言诗。十七岁时,通过明经考试中举,最初被任命为鹿邑县尉,后来调任洛阳县主簿和酸枣县令。他在治理地方上很有办法,深受节度使令狐彰的赏识。后来因为直言规劝令狐彰未被采纳,留下书信后离开,被选授为河南府巩县令。在任期间,他以清廉正直、安静治理闻名,为人沉稳厚道、平易近人,能够明辨是非邪正,坚守原则。大历八年五月三日,他在长安病逝,享年六十八岁。
白鍠,字确,都官郎中第六子。幼好学,善属文,尤工五言诗,有集十卷。年十七,明经及第,解褐授
鹿邑县尉、洛阳县主簿、
酸枣县令。理
酸枣,有善政。本道节度使
令狐彰知而重之,秩满,奏授
殿中侍御史、内供奉、赐绯鱼袋,充滑台节度参谋。军府之要,多咨度焉。居岁馀,公尝规彰之失,彰不听,公因留一书移彰,不辞而去。明年,选授河南府巩县令。在任三考。自鹿邑至
巩义市,皆以清直静理闻于一时。公为人沉厚和易,寡言多可;至于涉是非,关邪正者,辨而守之,则确乎其不可拔也。
大历八年五月三日,遇疾,殁于长安,
春秋六十八。以其年权于
下邽县下邑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