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飞云,曾任丰电三期扩建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站长。2016年12月,因涉嫌玩忽职守罪等问题,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2020年4月24日,
丰城市发电厂“11·24”特大事故案一审宣判,杨飞云在内的28名被告人和1个被告单位被判刑。
现已查明丰电三期扩建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站长杨飞云,存在严重失职渎职问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检察机关依法对杨飞云等9人以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深入侦查中。
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已依法对
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原党委委员、工会主席、丰电三期扩建工程原总指挥
邓勇超(副厅级)、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电力安全监管处原处长张志祥、电力工程质量总站监督处原负责人白洪海、丰电三期扩建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原站长杨飞云、
丰城市工信委原主任涂爱平等25人分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贪污罪、行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了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