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称应为“水利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是指具有水土保持的社会宣传、示范推广作用和科普示范功能,所在区域的水土流失应具有典型性,能够代表区域内水土流失的主要类型、程度、危害及生态环境、地质地理等基本特征,面积不小于50公顷,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能够布设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的各项措施,便于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的科研试验和示范推广园区。
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更好地发挥水土保持科技支撑、典型带动和示范辐射的作用,指导和规范“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建设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条件
(一)示范园区所在区域的水土流失应具有典型性,能够代表区域内水土流失的主要类型、程度、危害及生态环境、地质地理等基本特征。
(二)示范园区应具有一定规模,面积不小于50公顷,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能够布设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的各项措施。
(三)示范园区应有较好的水土保持基础,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对水土保持工作重视,群众对水土保持有积极性。
(四)示范园区应具有便利的交通条件,位于主要城镇(如大中城市和县城)和交通干线附近,有利于发挥示范园区的社会宣传和示范推广作用。
二、组织实施
(五)示范园区采取分级建设、分级管理体制。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各地(市)、县(区)都可因地制宜建设示范园区。
(六)示范园区应根据当地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现状,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小康社会建设,制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规划要山水田林路草统一规划,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合理配置,治理与开发相结合,突出新的科研成果应用,推广先进技术,探索科学防治水土流失、美化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有效途径和优化模式。
(七)示范园区建设规划应充分论证,广泛吸收水土保持及相关领域专家、有关部门和当地群众的意见,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八)示范园区建设规划应纳入地方水土保持总体规划,并列入地方政府工作议程,成为当地水土流失防治和示范的重点工程。
(九)示范园区建设实施多渠道投入机制,以省、地(市)和县(市)投入为主。在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可以结合重点工程建设,加大中央扶持力度。三、验收标准
(十)示范园区要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达到80%以上,植被覆盖度达到80%以上,土壤侵蚀量减少80%以上,坡耕地全部得到整治,25度以上陡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还草。
(十一)示范园区要采用科技新成果,推广水土保持先进技术、施工方法和优良植物品种,如
计算机规划设计、
遥感监测、雨水集流、植被自然修复、保土耕作以及面源污染控制等高新技术,成为技术示范的基地。
(十二)示范园区要满足水土保持科学试验或研究的要求,开展土壤侵蚀监测、水土流失规律、水沙变化、水土保持效益评价等相关试验研究,成为水土保持科学试验和研究的基地。
(十三)示范园区要加强先进实用技术和经济开发技术的引用和推广,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科学实验研究设施的做法、功能都要有简明易懂的介绍标志,满足群众观摩、学习的要求,成为技术培训和推广的基地。
(十四)示范园区要加强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增强和扩大宣传教育效果,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氛围,成为水土保持科技和生态安全的宣传基地,面向社会和公众的科普教育基地。
(十五)示范园区要坚持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积极探索新的管理体制、新的投入机制和建设机制,成为机制创新和改革发展的示范典型。
(十六)示范园区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围绕农村小康社会建设,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生活质量提高对生态系统和环境质量的要求,成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典型。
(十七)示范园区要有不少于30年的土地使用权,落实运行管护机构和管护责任,建立有效的运行管护机制,具有较好的自我维持和发展能力。
四、命名管理
(十八)示范园区的验收和命名。符合验收标准的示范园区,由省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进行初验,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组织验收和评审,合格者由水利部命名为“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
(十九)示范园区验收命名后,设立必要的宣传与指示碑牌,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并继续加强管理和增加投入,不断提高示范能力,以持久地发挥示范作用。
(《关于开展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的通知》(办水保【2004】50号))
(关于开展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06】63号)
园区名单
第一批名单(25个)
水利部牧区水科所草地水土保持生态技术试验基地(
内蒙古自治区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
河南省孟津县生态水保科技园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倒水土保持试验推广站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
四川盐亭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中国科学院盐亭紫色土农业生态试验站)
中国科学院长武黄土高原农业生态试验站(
陕西省长武县)
中国科学院
临泽县荒漠绿洲风沙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
第二批名单(24个)
山西省晋西北防风固沙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
阳高县)
黑龙江省二龙山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黑龙江省宾县)
黑龙江省石头沟水土保持科教示范园区(黑龙江省
海林市)
福建省漳浦水土保持科教园
深圳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中国科学院环江喀斯特农业生态实验站(广西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果化岩溶生态研究站(广西
平果市)
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弄拉岩溶生态研究站(广西
马山县)
中国科学院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云南东川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参考资料
Warning: Invalid argument supplied for foreach() in
/www/wwwroot/newbaike1.com/id.php on line
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