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是一个年轻且富有竞争力的
二级学院。1998年经济法专业经
浙江省教委批准开始招生。1999年成立法律系,2002年成立法学院,2005年获得经济法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2010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8年获法律硕士学位授予权。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据2018年7月法学院官网显示目前法学院共有专任教师52人,其中男教师33人,女教师 19人,教授14人,副教授18人,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24人,有博士学位(含在读)的教师34人。同时,另有聘在东方学院的专任教师总数14人,其中男教师8人,女教师6人,副教授6人,博士3人。多人担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中国立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律
历史学研究会、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中国
财税法研究会、
中国社会学会的理事或常务理事。现有
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人,浙江省“151人才工程”人才10人,浙江省“之江青年学者”3人,校财苑学者1人,校杰出中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培养人员4人,校优秀教师支持计划培养人员3人,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4人,校中青年骨干教师6人,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学历层次较高,能确保法学专业与
社会工作专业的高质量教学需要。
学院先后与
美国、
英国、
加拿大、
日本、
台湾省、
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国家和地区的10余 所高校建立了定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与国内知名的北京大学、
浙江大学、武汉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等学校的法学院建立了良好的交流与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