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半生》是
爱新觉罗·溥仪在1957年至1958年期间所著的一部自传体作品,详细记录了中国末代皇帝溥仪从出生到被废黜成为平民的历程。
《我的前半生》1964年正式出版时共分为九章,溥仪以第一人称的方式,根据自身经历,回忆和叙述了他前半生的命运和生活。他的早年生活受制于宫廷的束缚和政治动荡,后来在日本支持下成为伪满洲国“
康德”皇帝。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溥仪作为战犯被
苏联军队逮捕,1950年被押送回国,关押在
辽宁省抚顺的战犯管理所,期间曾辗转至
哈尔滨市,最终于1959年被特赦。在此过程中,溥仪完成了从“帝制象征”到认罪忏悔的心理转变。
《我的前半生》自出版以来即产生了深远影响,它不仅为研究清朝末年历史提供了重要的史料,还为各国读者了解
中原地区近现代史起到了重要作用,其独特的文学性也为后来的文学创作提供了新的思路和
范式。该书在西方有十几种文字的译本流传,被认为是“20世纪中国最优秀和最有趣的传记文学之一”。
成书背景
历史背景
时代背景
19世纪末,
清代面临着内忧外患的严重局面。内部,晚清吏治腐败全面恶性发展,渗入社会政治生活的各个层面,社会矛盾激化,民众的不满情绪日益高涨。外部,1900年,英、美、日等八国以保护宗教和其在华利益为借口,组成联军,发动了一场影响深远的
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使得清廷的统治地位受到严重威胁。这些政治动荡使清朝末代皇帝溥仪成为当时时代背景下经历最为特殊的人物之一。
随着
第一次鸦片战争打开中国大门,被迫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后, “天国崩溃” ,中国传统天下观逐渐衰落。割地、赔款、 “片面
最惠国待遇” 、
领事裁判权等,使中国半殖民半封建社会程度加深。20世纪初,晚清政府在其最后的政治生涯中发动了一场大规模的社会变革运动,内容涉及政体、法制、财政、军事、教育等众多领域,无论广度还是深度,均为
秦汉以后所少有。然而,这一创造性的改革并没给清廷带来生机,同前两次一样,新政再次以失败告终。
作者背景
爱新觉罗·溥仪(1906年2月7日 - 1967年10月17日),宇曜之,号浩然,生于什刹海醇王府邸。生父为醇亲王
爱新觉罗·载沣,生母苏完瓜尔佳氏。他一生几经波折,年仅4岁即被慈禧皇太后立为皇太子,在
光绪帝逝后即帝位。他是
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皇帝,也是中国封建君主制度的终结者。1912年1月1日,
孙中山在南京
宣誓就任临时大总统,宣告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以中华民国为纪元,改行阳历。溥仪被迫退位。
1934年3月1日,溥仪在当时的“新京”(即今日
长春市)举行了“先告天而后即位”的仪式,成为了
日本侵略军扶持下的伪满洲国“
康德”皇帝。到了1945年,随着抗日战争的胜利,溥仪作为战犯被
苏联红军逮捕。他在伯力和赤塔被关押了5年时间。在中苏两国政府签订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后,溥仪于1950年从
苏联被押解回国,到达了抚顺战犯管理所。同年,由于
抗美援朝战争的原因,他被转移到
哈尔滨市。1954年又从哈尔滨迁回
抚顺市,直到1959年12月被特赦。
清朝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其末代皇帝溥仪亲历了王朝的瓦解,这一历史背景为他的自传《我的前半生》赋予了独特的价值。在这部作品中,清末年间的政治动荡成为重要的时代背景,这些变革运动不仅对溥仪的个人经历和创作产生了重要影响,也为这部作品提供了深刻的思想基础。
写作过程
成书缘起
溥仪自1950年被押解回国后,在抚顺战犯管理所的特殊改造环境中,通过劳动、学习、交代历史和外出参观等活动,开始了他的写作过程。他在1951年至1954年间,不断揭露自己及
日寇和伪满政权对当时中国人民犯下的罪行。这一做法受到了日本战犯写忏悔录的启发,被抚顺战犯管理所视为促进伪满战犯改造的有效方法。他在1952年开始交代“九一八事变”前后与日本勾结的历史真相。1954年他又坦白了给日本陆军大将
南次郎写求援信和在东京国际法庭作伪证等问题。这些内容均成为了摇篮时期《我的前半生》的内容素材。
“油印本”的成书
由于溥仪不擅长写作,抚顺战犯管理所安排他的弟弟
爱新觉罗·溥杰和一些伪满大臣帮助他总结历史,并从
辽宁省图书馆借阅相关书籍作为参考。他从1957年下半年开始着手准备写作《我的前半生》,花了一年多的时间完成了20万字的初稿。此书最初由抚顺战犯管理所
油印,并分送给公安部及相关部门,引起了有关领导的浓厚兴趣。公安部的刘复之、凌云等人对书稿进行了评价。他们认为溥仪出于沉重的悔罪心情写书,用意是好的,但书中自嘲自骂的地方较多,有些过度。他们指出,溥仪的思想转变过程在书中表现得杂乱不清,史实方面也有不准确之处。
这本书随后得到了毛泽东、周恩来的欣赏。毛泽东看过《我的前半生》,认为写得不错,这引起了重视。周恩来在与溥仪会面时对书稿给予了肯定,认为其具有历史意义和价值。在毛泽东和周恩来的重视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积极响应下,60年代初,《我的前半生》获得了出版的机会。有关方面提议,如果适当整理书稿,理清溥仪的思想转变脉络,这本书将具有公开出版的价值。
“灰皮本”与“一稿本”
1960年1月,
群众出版社的编辑部主任
于浩成撰写了出版说明,并将溥仪的初稿
油印成灰色封面的铅印本,俗称“灰皮本”。这个版本仅在政法系统和史学界有限范围内部购买阅读。公安部决定让编辑
李文达协助溥仪整理书稿,按照周总理的指示进行再次修改。同年4月,为了安排这次改稿,溥仪、
爱新觉罗·溥杰兄弟与群众出版社总编辑姚艮和李文达在
全聚德吃
烤鸭,商讨合作写书的事宜。溥仪被安排在香山植物园劳动,而
李素伯住在附近。他们每天下午会面商量整理书稿,晚餐后溥仪回植物园,李文达则在住处整理和补充材料。这样的整理工作持续了约两个月,最终完成了24万字的整理稿。
1961年5月18日,
群众出版社在一份报告中对“灰皮本”的问题进行了详细描述,指出原著中的历史材料存在许多不实之处,包括清末和民国时期的描述、观点的错误和模糊等。群众出版社和溥仪磋商后,确定了作品的主题思想:描绘一个皇帝如何改造成一个新人,反映党的改造罪犯事业的胜利,同时描述没落阶级、封建阶级和
帝国主义的勾结,以及改造和反改造斗争的复杂性。为了落实作品的主题思想,群众出版社认为单靠溥仪个人的口述不够,需要大量采访周围人物,查阅历史档案,甚至实地考察重要现场。李文达建议重新搜集材料,重新构思,基于大量原始材料,进行提炼成文。
在公安部领导同意李文达的建议之后,李文达首先在
东北地区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特别是在抚顺战犯管理所以及溥仪曾居住过的
长春市、
哈尔滨市等地。他对溥仪周围的重要人物进行了专题研究,写出了每个人的传略,并对围绕溥仪的重大事件进行了研究。这些研究成果,包括李文达的手迹稿、溥仪的谱牒、年表、大事记、构思大纲、修改建议等,都为理解《我的前半生》的创作过程提供了宝贵的依据。
1961年8月15日,公安部组织了一次研讨会,讨论了“另起炉灶”本已经完成的部分章节,并听取了李文达的汇报。在会议上,李文达分享了许多关于溥仪改造过程中的生动故事,并阐述了他从怕死不认罪到悔恨过去、向往新生的思想变化。与会者对推倒原作、重新开始的做法表示同意,并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经过一年多的时间搜集材料和修改,
群众出版社印制了一稿大字本。这个版本分为上、中、下三篇,共十四章,包括从出生到出宫、
天津市和伪满时期,以及
劳动改造和特赦的经历,共计五十万字。
群众出版社计划在部内领导审阅后加印若干样本,然后送往部外的相关部门和专家审阅。在获取他们的修正意见后,再进行一次修改。最终定稿后,再排印普通版本,并公开发行。一稿大字本的序言“中国人的骄傲”经过润色后,成为了二稿大字本的序言,但最终在《我的前半生》定稿时被删减。这篇序言实际上在一稿大字本之前就已存在,李文达住在旧香山饭店时就已撰写。
后续版本的完善
南次郎问题的争论
1962年10月,溥仪所在单位的领导和
申伯纯等对一稿大字本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其具有教育意义和政治影响。根据他们的意见,溥仪和
李文达对一稿大字本进行了小幅度的修改、增益或删削,并加入了“五十三年大事记”和其他档案材料作为附录,印制出二稿大字本。1962年11月27日,申伯纯和杨东组织了一个座谈会,邀请了包括
老舍、郭沫若、
茅盾在内的著名专家学者对二稿大字本进行讨论。会前,申伯纯收到梅汝璇的信件,建议不公开披露溥仪在东京国际法庭作伪证的内容。这封信成为座谈会讨论的内容之一。
在座谈会上,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方面是
翦伯赞等人建议不写东京法庭一段,以防
日本军国主义利用;另一方面,
申伯纯等人认为应该写出东京法庭一段,以展现书的真实性和作者的进步。面对这些不同的观点,溥仪和
群众出版社最终没有完全采纳梅汝璇和伯赞的建议,而是在修改二稿大字本时进行了平衡处理:一方面保留了溥仪给
日本陆相
南次郎写求援信和在东京国际法庭作伪证的内容;另一方面对“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一节进行了剪裁,弱化了相关内容。
内容修改意见
座谈会结束后,
老舍对二稿大字本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和修改。他在文字和写法上提出了意见,对每页进行了批改,改正了错误、漏字和有问题的句子,并指出了可以删减的部分。老舍建议书应以溥仪为中心,避免过多地描绘其他人物,并指出哪些地方应该详细描述,哪些可以简单交代。他还建议少说空泛的道理,而是通过具体的例子展示溥仪的变化。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辽宁省政协文史办公室、抚顺战犯管理所等单位对二稿大字本的修改意见陆续以信函或电话形式送达
群众出版社。
1963年3月21日,张治中向
申伯纯提出了详细意见。李文达综合各方面的修改意见,对“二稿本”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和调整,特别是对后半部分进行了较多的剪裁或变动。到了11月,《我的前半生》经过多次修改并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后终于完成。在定稿前,清样送给溥仪审核。溥仪对书稿的细节给予了高度关注,提出了许多修改和建议,如对个别章节的内容、语气和措辞进行了精确的调整。溥仪的建议在大多数情况下被群众出版社采纳。
1964年正式出版
1963年5月至6月,刘复之将张治中的信批示给
群众出版社,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他在不同时间通过函件和电话与李文达、姚艮、
于浩成等人交流了关于《我的前半生》的修改意见。同年10月,李文达与
申伯纯进行了通话,确认了清样上的小意见。溥仪将申伯纯批示意见的清样带回群众出版社进行了最后的修改。11月,经过三次大的修改,书稿在正式付印前,由姚艮、于浩成、李文达及其助手们逐字逐句地审核。1964年3月,《我的前半生》正式出版。早在1961年,已有指示将《我的前半生》的定稿翻译成外文进行国际发行。日文版与中文版同步连载于《
人民中国》月刊,从1964年3月到1965年12月,共连载了22次。
内容结构
《我的前半生》是
爱新觉罗·溥仪的自传体小说,1964年正式出版时共分为九章,包括《我的家世》《
我的童年》《紫禁城内外》《在天津的活动》《潜住东北》《伪满十四年》《在苏联》《由疑惧到认罪》《接受改造》,详细记录了溥仪出生到成为皇帝,再到被废黜和成为平民的一生。溥仪在书中通过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展示了清朝末年的政治风云,宫廷生活以及个人的心路历程。
溥仪出生在清朝皇族中,他的家世背景复杂,包含了众多显赫的政治人物。他的外祖父是权势滔天的
瓜尔佳·荣禄,生父为醇亲王
爱新觉罗·载沣,过继于
爱新觉罗·载淳,同时兼承
光绪帝之。溥仪幼年即位时,其生父载担任
摄政王。溥仪的童年在
毓庆宫度过,与养母的关系、与太监的互动构成了他早年生活的主要部分。这一时期,虽然他名义上是皇帝,但实际上权力被载沣掌握。溥仪的生活优渥,但也充斥着孤独和束缚。
在
袁世凯时代,溥仪经历了政治上的巨大变动,包括
丁巳复辟尝试、
北洋政府的形成。尽管载沣尝试维持皇权,但清王朝的命运已经注定。经济上的困难和政治上的无力回天,导致了清王朝的最终覆灭。1924年被赶出紫禁城后,溥仪在
天津市的张园度过了长达8年的生活。这一时期,他与多方势力接触,包括奉系将领、
罗振玉等人物。在这里,溥仪渐渐培育了复辟
清代的念头。
1932年,在日本侵略势力的支持下,溥仪逃至长春,建立了伪满洲国。这一时期,他名义上是国家领导人,实际上却是
日本的傀儡。他的生活和政治决策几乎完全受制于日本。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溥仪被
苏联俘虏。在苏联的五年抑留生活中,他的思想和态度发生了显著的转变,开始从坚持帝王意识转向认罪和反思。1950年后,溥仪被送回中国,在
抚顺市和
哈尔滨市接受改造。在这一过程中,他完成了从一个皇帝到普通公民的心理转变,最终被特赦释放。
出版历史
《我的前半生》的出版历史经历了多个阶段的波折和挫折。它不仅仅是溥仪的重要遗产,也为后人了解
清代末年历史提供了重要的资料和视角。溥仪于1957年下半年起,开始撰写《我的前半生》,总共历时一年半左右。《我的前半生》1958年的油印本,是最早的《我的前半生》,也是
群众出版社后来出版各种版本的"祖本"。
1960年,
爱新觉罗·溥仪完成了《我的前半生》的初稿,并将书稿交给出版社。群众出版社为了满足政法系统的需要,决定用850纸型的32
开本,以上下两册的方式,把45万字的
油印本排印成铅活字本,在系统中发行。然而,由于当时的政治环境和其他因素,该书的出版发行受到了一些阻碍,未能立即出版。
直到1964年,经过多次修改和润色后,定稿本《我的前半生》的文字与作者溥仪的身份更相适应,增加了自传的可信度。一切涉及国际关系和党的改造战犯政策的有关部分,"定本"都十分慎重,尽量避免可能引起的副作用。最终形成了1964年3月正式出版《我的前半生》。
《我的前半生》于1964年3月首次出版,随后群众出版社于2007年1月推出了《我的前半生(全本)》,补充了1964年版本中删除的16万字内容。2011年1月,出版了《我的前半生(灰皮本)》,这是溥仪最早在抚顺战犯管理所所写的反省笔记。而2013年1月,出版了《我的前半生(批校本)》,其中收录了溥仪在清样上批校的亲笔墨迹,这几个版本反映了这部书的完整成书过程。
价值和影响
学术价值
《我的前半生》是研究中国近现代史、
文化研究、
社会学和心理学等多个领域的重要资料。这部作品以其独特的视角和内容,为后世研究者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启发。该作品除了溥仪作为主要作者之外,还包括
爱新觉罗·溥杰、
李文达等人的共同参与和贡献,体现了多元作者视角。这部自传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自述形式,而是融合了检讨书、口述史、批校文等多种文体,展现了一种混合体裁的特性,并呈现出“杂文学”的品质。
作为一部历史文献,《我的前半生》为研究清末民初的历史提供了珍贵的信息。它记录了溥仪的个人生活和感受,同时反映了清朝末年至民国时期的政治、社会和文化变革。通过溥仪的个人经历,这部作品揭示了从封建帝制到共和政体的转变以及这些变革对个人命运和
社会结构的深远影响。此外,溥仪的心理变化和在抚顺战犯管理所的改造经历为研究心理学、
社会化过程及教育的影响提供了独特的案例。
国际传播
《我的前半生》自首次出版以来,便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这本书不仅在中国引起轰动,在国际上也取得了巨大成功。海外出版商对这本书的兴趣巨大,从最初的英文版《从皇帝到公民》开始,至今已有包括
西班牙语、
波兰语、
印尼语、
泰语、
朝鲜语、意大利语在内的10多个语种版本,由世界各地的多家出版社出版,在世界各地广泛流传。《我的前半生》的出版和影响反映了中国文化“走出去”的成功路径,是新中国历史上对外传播最成功的作品之一。作为
中原地区末代皇帝溥仪的自传,它不仅记录了他个人的忧虑、痛苦和自责,还作为历史亲历者介绍了20世纪初中国重大历史事件,对各国读者了解中国现代史起到了重要作用,成功地引导了各国读者深入了解中国的历史和文化。
作品特点
《我的前半生》 以第一人称的方式,真实地记录了作者的一生,具有较高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同时资料的可靠性也为这部
传记的真实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此书中参阅的文献资料包括日记(溥仪早年的日记,
爱新觉罗·载沣、
郑孝胥、
爱新觉罗·溥杰等人的日记)、各种历史档案(奏折、公函等文件,如
丁巳复辟时的各种“上谕”、溥仪充当伪满洲国傀儡时颁布的各种“诏书”、《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信件(如溥仪潜往
东北地区前与日本人往来的信件)、报刊等(如二、三十年代的京津时报,日本人在中国发行的《
顺天时报》),不仅内容翔实,也是最真实的记录。
作品评价
2006年,时任
群众出版社总编辑的张续提到,《我的前半生》“可以说是我们社的‘当家书’。该书在西方有十几种文字的译本流传,被西方人认为是“20世纪中国最优秀和最有趣的传记文学之一”。
1961年1月26日,周恩来总理在接见溥仪时对油印本给予了充分肯定:你的东西基本上是要与旧社会宣战,彻底暴露,这是不容易的事,末代皇帝肯这样暴露不容易。历史上还找不出这样的例子,你创造了一个新纪元”,“你写的东西有价值……这本书改好了,就站得住了,后代人也会说,最后一代皇帝给共产党改造好了,能交代了,别的皇帝就不能交代。”
李洪岩,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则评论道:“作者非常善于调动形象、运用
隐喻,在字里行间播撒出感性的美……作者还善于调动张力,采用对比的手法,表现对象假矛盾、真虚伪的特点。
相关争议
争议焦点
《我的前半生》的版权归属问题由来已久,该书最初是溥仪在抚顺战犯管理所服刑期间口述的一份自传体悔罪材料,由其弟
爱新觉罗·溥杰执笔。1960年,
群众出版社将这份材料少量印刷成册供
有关部门参阅。中央领导同志阅读后,指示公安部协助修改整理。公安部选择了群众出版社的编辑
李文达来完成这个任务,于1962年形成了约50万字的《我的前半生》,并于1964年正式出版。首版稿酬由溥仪和李文达各得一半。然而,溥仪逝世后,溥仪的妻子
李淑贤与李文达和群众出版社之间产生了关于本书版权归属的争议。1985年11月,国家版权局发文称该书为溥仪和李文达合作创作,群众出版社根据此文给予李淑贤和李文达各一半的稿酬。1987年6月,李淑贤以李文达侵犯《我的前半生》版权为由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溥仪是该书唯一作者。1995年1月26日,该院才作出一审判决:《我的前半生》是溥仪的自传体作品,溥仪是该书的惟一作者,版权归溥仪个人享有,李淑贤作为其遗孀享有该书版权。
版权声明
群众出版社总编辑张续进介绍说,《我的前半生》(俗称“定本”)于1964年首次正式出版,截至到2006年底,累计印刷22次,售出近187万册。他表示,《全本》相较于1964年版,新增了近16万字的内容,这些内容以前从未公开出版过。2007年1月,《
北京晚报》刊登了题为《溥任不是“前半生”的版权继承人》和《群众出版社:除我社外,其他都是变相盗版》的文章。文章中指出,
爱新觉罗·溥任及其所谓的全权代理人黎园既不是《我的前半生》一书的版权继承人,也不了解该书的成书和出版过程,也没有该书的书稿。他们擅自授权其他出版社或文化公司再版《我的前半生》,并声称要重新订正和增添内容和图片等,这是没有法律依据和道理的。文章还指出,
群众出版社编辑出版的《我的前半生》才是合法
出版物。2007年9月,
同心出版社出版了《我的前半生》一书,并附上了《溥仪10年日记》。该社副总编辑
解玺璋表示,这是1995年判决后,
爱新觉罗·溥任首次代表其家族行使他们所拥有的出版权利,独家授权给同心出版社。溥任特意将溥仪写于1956年至1967年,即特赦之后直到去世前的日记整理后交给同心出版社出版,还公开了溥仪家族珍藏的老照片50余幅。“同心版”《我的前半生》影印了溥任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后续争议
2007年8月,
群众出版社向西城法院申请认定《我的前半生》为无主财产,称溥仪的妻子
李淑贤在1997年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也没有子女,没有其他继承人。在决定出版该书之前,他们咨询了律师和
知识产权专家,得知根据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溥仪的弟弟
爱新觉罗·溥任等亲属享有溥仪财产的继承权,包括《我的前半生》的版权。然而,一位自称为群众出版社版权部的人在9月中旬给
解玺璋打电话,声称
同心出版社侵犯了群众出版社的权益,并称溥任没有继承权。解玺璋表示,他们期待一个公正的结果。
群众出版社副社长刘灿表示,该社正在与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进行沟通和协商,相信最终会得出一个公正、公平的结果。同时,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发出了关于《我的前半生》版权的认领公告。在公示期间,溥仪侄女金霭玲向法院提出了版权认领的申请,随后终结了无主财产的认领程序。
对于本次版权争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乔新生认为,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溥仪去世后,按第一顺序,
李淑贤继承了溥仪的所有权益。
爱新觉罗·溥任没有资格继承。李淑贤去世后,由于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但此时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已经是李淑贤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并不是溥仪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所以,溥任没有资格继承李淑贤的权益。
到了2009年8月,金霭玲将
群众出版社告上法庭,要求确认《我的前半生》的著作权归自己所有。在经过一年的庭审调查后,法院判决确认《我的前半生》的著作权归溥仪所有。作为溥仪的妻子及其唯一的法定继承人,
李淑贤在生前并未对《我的前半生》的著作财产权进行任何处分,而且在李淑贤去世后,也没有其他继承人。鉴于金霭玲并非李淑贤的遗产继承人,她以群众出版社为被告提起的诉讼,要求确认该书著作财产权归自己所有,没有法律依据。因此,法院驳回了原告金霭玲的起诉请求。
相关作品
影片《
末代皇帝》由小说《我的前半生》改编为电影,由
意大利导演
贝纳尔多·贝托鲁奇执导,讲述了中国末代皇帝溥仪从3岁即位到61岁逝世近60年间的跌宕一生。该片于 1987 年上映,并于 1988年斩获
第60届奥斯卡金像奖颁奖典礼奥斯卡最佳影片奖、最佳导演等九项大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