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文
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德文,男,汉族,生于1966年,庐江县人,大学学历,法学学士,中共党员。
现任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人物履历
曾任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县级)、党组副书记。
2017年07月-2018年01月,任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2018年01月-2022年01月,任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22年01月,任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代理院长。
现任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免信息
2018年1月30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批准任命:李德文为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22年1月,因工作变动,李德文请求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滁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德文的辞职请求,由市人民检察院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2年1月26日,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德文为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22年2月11日,中国共产党滁州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滁举行。全会批准李德文同志辞去滁州市市委委员职务。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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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