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家兰(1772~1860),字正初,号秋,
丰顺县人。他于嘉庆十三年(1808)中
进士,被钦点为
庶吉士,后来改授福建
邵武市知县。辞官后,他回到家乡,在
韩山师范学院讲学。郑家兰是岭东隽秀之士,他的门下涌现出许多杰出人才。
乾隆三十七年(1772),少年家贫,但天资聪颖,他的
叔父梅川资助他入学。16岁时为秀才,旋由生考取
举人,乾隆五十三年(1788)中举亚元,
爱新觉罗·颙琰十三年(1808)戊辰科登进士,钦点翰林院庶吉士,授福建邵武县知县。有政声,当地人民为他建生祠。充当
福建省乡试同考官,竭力推进曾元海,时人皆佩服他有先见之明。后曾元海督学于
广西壮族自治区,派人到郑家兰的家乡,为郑建一座“
太师第”。
在官清操自持,多施惠政,民赞称之为郑菩萨。归里后受聘为
韩山师范学院主讲,岭东优秀之士多出自其门下。工书法,楷行兼美,为世所珍。他的行书《咏梅》匾,今藏于
丰顺县博物馆,著有《正初文集》四卷。
郑家兰,
丰顺县隍九河村人。家贫,由其
叔父资助入学,16岁中秀才,旋由廪生考取
乾隆戊申(1788)科举人。于嘉庆十三年(1808)中
进士。因其貌没有“官相”且脚跛,遭到应试举子的妒嫉和当权者的非议,想方设法伤害他,闹得京师轰动。皇帝闻知,降旨召见郑家兰,当殿出题面试。郑家兰接过卷子,挥笔疾书,一气呵成。文章如行云流水,满纸经纶,皇上颇为赞许,又观察他仪表举止,令他进三步退三步,他脚跛不能退,退即倒地,便跪下奏道:“万岁,退不得。”皇帝大怒道:“放肆!逆旨当罪!”郑家兰从容奏道:“学无止境,读书人只有上进,那有后退之理!我已立下宏愿,此生有进无退,故宁愿冒死违旨,才不失读书人的气节。”语出惊人,皇帝大喜,遂授
庶吉士。
郑家兰任福建邵武县令时,体察民情,秉公断案,拒绝贿赂,深得民心。有兄弟俩人,因争夺祖业和家产而各持刀斧相向,虽多次投诉,均因前几位县官受贿而未获公正解决。郑家兰上任后接理此案,认真查阅卷宗,还亲往该兄弟俩家中详察,邀集乡绅商讨,并对此兄弟俩晓以“兄弟本是同根生,应该亲如左右手”的大义,秉公为其分配家产,使其兄弟俩甚满意。事后,兄弟俩抬上珍贵的礼品和白银到县衙酬谢郑县令,均被婉言谢绝。
郑家兰充任
福建省乡试同考官时,见秀才曾元海才思过人,谈论时势具有真知灼见,大为赏识。而当时正、副主试官均不同意取他为
举人,郑家兰却据理力荐。后会试,曾元海中
进士,选入翰林院。时人皆佩服郑家兰。
郑家兰初任
邵武市县令。按规定,凡新旧县令交替,需盘查常年官仓储谷、存款,以明责任。郑家兰视各仓库封条仍旧,仅盘查几仓,发现无异,未再认真逐一查看,便行结报。任满交接,逐仓清点,原来未查的备仓大多空无所有,缺欠甚重,而他在官清廉,囊空如洗,因赔赏不清而被解职。郑家兰在任时,同情百姓疾苦,兴办福利事业,深得民心,离任之日,百姓夹道欢送,并建生祠纪念,并称他为“郑菩萨”。
郑家兰革职归乡后,在潮州
韩山师范学院讲学,培养了一批优秀人才。他擅长书法,楷、行兼美。今
丰顺县博物馆还珍藏他写的《咏梅》匾。著作有《正初文集》4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