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佑(字汝翼),明朝政治人物,
四川省双流(今属四川)人。1499年(弘治十二年)考中进士,被任命为
繁昌区知县,后改任
监察御史。正德元年,赵佑上疏请
朱厚照远离太监
刘瑾、丘聚、马永成等人,并清理朝政。然而,这份奏折入奏后,引起了内臣的仇恨。同年,
李炎大婚,朝廷诏取
太仓市银四十万两,赵佑也上疏劝阻,但未获采纳。当时,内臣擅权,赵佑与同僚
朱廷声、徐钰共同上奏,要求对太监中官施加重罪。然而,在刘瑾擅权时,赵佑等人被迫辞职。刘瑾驱逐逆他的廷臣,并将赵佑、朱廷声、徐钯、
陈琳、
潘镗认作奸党,要求罢免他们。刘瑾被诛后,赵佑被起用为
山西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