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庭珍(1841—1903),字小园,一作筱园、
袁晓园。云南
石屏县人,
光绪十四年
举人,著《筱园诗话》四卷、《穆清堂诗钞》三卷(含《论诗绝句五十首》)、《续集》两卷等。
博览群书,早年参加科举,“文已中选,终以违时旨放归”,遂从军。光绪年间,与
同里镇陈庚明、
昆明市张星柳、
剑川县赵潘、山阴
陈鹍父子等在昆明结为莲湖诗社,并任社长,主讲经正精舍,以诗文唱酬。庭珍幼得家传,视诗歌如性命。且遍读诗书,博洽古今,诗自弱冠即成一家,受知于黄琮、戴孙等诗坛前辈。青年时代即有同人、及门请教诗法,1865年,即
同治四年,二十四岁的朱庭珍开始构写《筱园诗话》,共历时十三年完稿。
《筱园诗话》是朱庭珍主要文学观点的个人总结,书中论诗歌变迁,评唐、宋、明人之诗,推崇
苏轼、
欧阳修、
陆游,贬斥明前后七子的一味模拟复古之风,同时对以
袁枚为首的
张问陶、
赵翼等性灵派诗人进行了严厉的斥责,认为其严重破坏了传统诗教:“袁既以淫女狡童之性灵为宗,专法香山、
杨万里之病,误以鄙俚浅滑为自然,尖酸佻巧为聪明,谐谑游戏为风趣,粗恶颓放为雄豪,轻薄卑靡为天真,淫秽浪荡为艳情,倡魔道妖言,以溃诗教之防。”
金武祥《栗香四笔》云:筱园《论诗绝句五十首》及《诗话》皆见卓识,惟诋诃前辈有过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