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理论精要
经济法基础理论精要
《经济法基础理论精要》,程宝山编著,立信会计出版社出版,2008年发行。
图书信息
作 者:程宝山 著
丛 书 名:出 版 社:立信会计出版社ISBN:9787542921543 出版时间:2008-08-01版 次:1页 数:297装 帧:平装开 本:16开所属分类:图书 \u003e 法律 \u003e 经济法
内容简介
《经济法基础理论精要》在借鉴前人与同仁成果的基础上,总结多年教学实践与科研成果,以“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作为经济法基石,全面、详细阐述了经济法的历史沿革,经济法诸说及其根源,经济法的调整范围、本质特征、价值功能、权利责任、基本原则、法域定位、发展趋势以及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等,并着力探讨了经济法产生发展的基本规律、基本范畴,特别是贯通经济法的规律、制度、范畴和政府经济协调行为。《经济法基础理论精要》针对传统理论或现行观点,诸如“划分法律部门的根本标准是调整对象”、“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之法”、“需要干预的经济关系包括宏观调整和市场管理关系”等,均提出了不同的甚至独特的见解。同时,《经济法基础理论精要》在体例安排和内容设置上,注重了经济法研究与教学的结合,以期供研究生、本科生研习使用,也供从事经济管理和经营的人员学习参考。
作者简介
程宝山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河南省重点学科经济法学术带头人,河南省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郑州大学私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并担任河南省人民政府参事(主业),兼任河南省委讲师团教授,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讲的《经济法》被评为河南省精品课程,曾获河南省高校教学世界技能大赛特等奖(最高奖)、河南省“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入选司法部《中华名律师》,被评为郑州仲裁委员会优秀仲裁员、河南省百名律师专家社会主义法治报告团6名优秀宣讲员之一。完成省部级项目多项,参编、副主编、主编、独著经济法教材专著10余部,发表经济法及相关论文50余篇。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理论与合同法,提出的经济法理论观点被学界同仁称为“社会整体经济利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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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经济法历史沿革
一、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立法
(一)奴隶制国家的经济立法
(二)封建制国家的经济立法
(三)前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法律规范的特征
二、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法
(一)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经济立法
(二)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经济法
(三)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法的特征
三、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法
(一)社会主义社会经济法的产生
(二)社会主义社会经济法的主要内容
(三)社会主义社会经济法的特征
四、中国经济法
(一)改革前的经济立法
(二)改革后的经济立法
(三)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法的特征
五、经济法产生发展的基础、条件和规律
(一)经济法产生的根本基础
(二)经济法产生的一般条件
(三)经济法产生发展的基本规律
第二章 经济法学说及其根源
一、经济法学说起源
二、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法学流派
(一)德国的经济法学流派
(二)日本的经济法学流派
(三)欧、美其他国家的经济法学说
三、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学流派
(一)苏联的经济法学流派
(二)前东欧诸国的经济法学流派
四、中原地区的经济法学流派
(一)有计划商品经济时期的经济法学流派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法学流派
(三)“社会整体经济利益说”的形成
第三章 经济法基本属性
一、经济法的定义、调整范围和体系构成
(一)经济法的定义
(二)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三)经济法的体系构成
二、经济法的本质和特征
(一)经济法的本质
(二)经济法的特征
三、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任务
(一)经济法的价值
(二)经济法的功能
(三)经济法的任务
四、经济法的调整方法
(一)实行事前指导与事后处置相结合
(二)实行奖励与惩罚相结合
(三)采用综合调整方法
(四)采用系统调整方法
五、经济法的基石范畴、基本范畴和法域定位
(一)经济法的基石范畴和基本范畴
(二)经济法的法域定位
第四章 经济法基本原则
一、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一)“原则”的语义考察
(二)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涵
(三)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二、确认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一)法律的普遍性及其意义和局限性
(二)法律普遍性与个别性矛盾的克服
三、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确立依据
(一)基本经济关系
(二)国家经济政策
(三)基本经济规律
(四)国际上的经济形势变化
四、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标准和内容
(一)社会本位原则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第五章 经济法律关系
一、经济法律关系概述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定义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分类
(四)经济法律关系的运行
(五)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
二、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一)经济法主体的范围
(二)经济法主体的条件
(三)经济法主体体系和特征
三、经济法律关系内容
(一)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定义
(二)经济法的权利义务观
(三)国家机关的经济职权
(四)经营者的社会经济义务
四、经济法律关系客体
(一)物
(二)经济行为
(三)经济法律行为
第六章 政府经济协调行为
一、政府经济协调行为概念解读
(一)政府经济协调行为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
(二)政府经济协调行为的内涵和外延
二、政府经济协调行为的价值和效力功能
(一)政府经济协调行为的价值
(二)政府经济协调行为的效力功能
(三)政府经济协调行为目标盼实现程度和效果
三、政府经济协调行为的可预测、可选择、可控制规律性分析
(一)政府经济协调行为的可预测性分析
(二)政府经济协调行为的可选择性分析
……
第七章 经济法基本制度
第八章 经济法责任
第九章 经济法发展趋势
第十章 经济法学研究方法
附录
·收起全部\u003c\u003c
前言
经济法是20世纪世界法律体系的两大创新之一。它应运而生,与时俱进,具有政策性、现代性、回应性等特征,因而需要人们不懈地探究。
从一定意义上说,本书是自己教学科研的总结。粗略算来,自1982年从事本科生、研究生教学至今,经济法学、经济法基础理论课程的讲授早已超过百遍,真可谓“教书匠”了。其中有收获,更有困惑。本书就是在借鉴前人、前辈和同仁成果的基础上,整理自己的讲稿、论文,梳理多年的教学心得,综合而成。本书力求实现以下意图:
1.本书内容围绕“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展开。多年的教学实践使笔者有所领悟,在1994年3月出版的《经济法概论》(肖乾刚、程宝山主编,中国商业出版社)中,斗胆提出了社会整体经济利益是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和基石,调整对象不能反映经济法的根本特质,并大篇幅详细地诠释了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以“保障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实现经济协调发展,规制经济运行中的行为”给经济法下定义,定义中根本不涉及调整对象。这在当时国内是反传统的,是确实需要勇气的,笔者也正是在和教研室全体老师再三讨论切磋;并在他们曲赞同,鼓励下才提出的。后来,这种观点被学界同仁称为“社会整体经济利益说”(见《中国经济法研究综述》,载于《法学研究》,1995年第6期)。接着,我们又就此进一步展开研究。我们的学生刘红臻的硕士毕业论文就是《经济法基石范畴论纲》,该论文曾提交1998年全国第六届经济法研讨会,获得好评。因此,本书一如既往,以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作为经济法的立身之本,以此来处理经济法的内在基本矛盾(即国家介入与社会自治的对立耦合),揭示经济法的深层本质(即社会性和经济性的有机统一),完成对经济法的必然性(即产生发展规律)、应然性(即价值理念)和实然性(即规则制度安排)的整套逻辑贯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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