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招”起源于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在初中毕业报考
中等专业学校、高中毕业报考大学或专科毕业报考本科(即
统招专升本)时对毕业生生源的一种定义,它是相对于当时“委培”、“定向”及“自费”三种毕业生生源而言的统招生来说,统招就是“全国各统一招生”享受国家补助待遇的新入学大学生的称谓。
“本科”英文为“undergraduate”,而该词意为“还未拿到
学士或类似学位的大学生”(第二种意思为还未拿到文凭的高中生),所以《
教育学名词》把它译为“大学本科生”。
1928年的《中华教育词典》解释说:“对预科而言。学校内学级编制,于预科之上,冠以本科,以便修毕预科学业者,进研专科学问,如师范本科,
大学本科之类是。”
由此可见,统招本科是一个复合名词,即指全国各统一招生的可以获得
学士的大学(生)。
省、自治区、
直辖市可在所属高等学校国家任务招生计划中,确定适当比例,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