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继标,男,汉族,1963年4月生,河南伊川人,大学学历,文学学士,硕士学位,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
现任河南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河南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
人物履历
1981.09—1985.07 郑州大学中文系学习
1985.07—1995.08 先后在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郑州市中原区林山寨办事处(挂职一年)、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
1995.08—1998.09 中共阳县委副书记
1998.09—2000.05 鹤壁市交通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0.05—2001.03 鹤壁市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工委书记
2001.03—2004.08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4.08—2008.09 中共
驻马店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8.09—2011.09 中共周口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1.09—2013.05 中共周口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3.05—2013.08 中共
周口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2013.08—2017.01 中共周口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7.01—2017.06 中共周口市委书记
2017.06—2021.06 中共周口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21.06—2021.07 中共周口市委书记
2021.07—2022.01
河南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2.01 河南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
党的十九大代表,十届河南省委委员,河南省第十一、十二届、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河南省第十三届、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任免信息
2017年6月24日,周口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大会举行,刘继标当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2021年7月3日,周口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决定:刘继标同志不再担任周口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21年7月30日下午,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任命刘继标同志为河南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2年1月8日,河南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刘继标任河南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2023年1月17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刘继标任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