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廷兰,清刻书家、志书家。18岁应童子试,不第,后以优贡为
武英殿誊录。乾隆十七年(1752)中进士,改
庶吉士,散馆后改授直隶怀柔知县。当时
怀柔区乃一山城小县,历任官员创办官学不成。廷兰上任后,先垫俸金300两,延招老成士绅
主事。经过5个月后,官学终于办成。后历任
宛平街道知县、顺天府通判、
献县知县、
南通市知府等职,以“廉能”著称。后因朋友出事受到牵连,落职下狱达15年。在囚之日,廷兰每日吟咏,著述自娱,虽然“五内如焚”,仍以“和平雅正之态”以对之。释放回籍时,年63,始潜心学问,被聘为瑞州书院主事。曾刻印《
太平寰宇记》,并《
南昌府志》。
著有《太平寰宇记补》《俪紫轩偶存纪年诗》《大清一统志表》《计园文存》《献县志》《张仲景医学》《十一经初学读本》《年纪诗》,另有《计树同诗存纪年草》《俪紫轩偶存》《筠阳游草》《柄草》《依园草》《计树园剩稿》《诗余》各1卷。另有万廷兰、万廷莘撰《计树园古文》1卷。
雨过暮烟青,风劲白草折。山势插天高,墙垣争。兹事始始皇,作计毋乃拙。延袤数千里,伤心民力竭。累累死边城,白骨耀晴雪。九载鼎遂迁,徒为后王设。有道四夷宾,胡为自。至今城下魂,哭向秦时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