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于2004年9月在
广东省民政厅正式注册。作为高校领域中的非营利性组织,基金会的宗旨是: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下,汇八方涓流、襄教育伟业,全面支持和推动中山大学的长远建设和发展,加快中山大学进入国际知名、国内一流大学行列的进程。
简介
基金会的主要工作是接受和管理社会各界对中山大学的捐赠,用于支持中山大学教育事业,资助学术研究、教学研究;奖励优秀教师,资助教师出国深造及参加国际学术合作和国际学术会议;奖励优秀学生,资助贫困学生;改善教学设施,包括建筑物、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对特定项目捐赠,可以按捐赠者的意愿定向使用。
业务范围
(一)基金筹集:接受社会各界,包括机关、团体(包括港、澳、台团体、海外华侨团体、国外友好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户和个人的捐赠;
(二)基金管理:通过银行存款、购买债券、投资基金等,科学、规范地运作基金,使基金连续积累,滚动发展;
(三)基金使用:支持
中山大学建设、更新教学和科研设施,扶植重点课程、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职工和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或支持、投入与学校教育事业有关的其他项目。
机构设置
基金会组织架构
名誉理事长:(按姓氏笔划排序)
名誉理事:(按姓氏笔划排序)
理事长:
郑德涛
副理事长:
黄达人、许家瑞、李萍、陈汝筑、朱孔军
理事:
黄天骥、李善民、赵过渡
监事长:
刘美南
监事:
秘书长:
副秘书长:
许东黎、陆缨、曹康平、莫予
基金管理
中山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对捐赠者的每一笔捐赠都认真负责,严格遵循捐赠者的意愿进行管理和使用。同时,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基金会还将对捐赠留本基金(留本基金即为根据捐赠的限定,保留本金,仅以其所提供资金的收益安排支出的基金。)进行科学的投资运作,以确保基金的合理投资受益,更好地投入中大的建设与发展。对捐赠者、对中大和对公众负责,是我们管理捐赠资金的目标和原则。
年度总结报告
中大教育发展基金会每年发布年度总结报告,向捐赠者及相关公众公布捐赠收入和使用情况,保证所有捐资发挥最佳效益。
基金专项管理流程
项目捐赠
·校园建设
中山大学共有四个校区,分别位于
广州市和
珠海市。其中,南北校区校园是
广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有66栋省级文物保护建筑。学校不仅有文物古迹亟待修缮,四个校区的教学、实验、办公等配套设施尚待改善。为给全校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中大教育发展基金会寻求社会各界的支持以加快校园环境建设。
目前,部分校园建设项目正待上马,中山大学博物馆群系统、
孙中山纪念馆、
中山大学医学博物馆、
陈寅恪故居等古迹的修缮,都诚邀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创建
中国大学崭新的风貌。
·教学科研
一流的科研是一流大学的根本,中山大学继承优良的学术传统,致力于营造开放和谐的学术氛围。广大科研人员锐意开拓,创新超越,一直以来都在为国家科研的进步孜孜不倦的奋斗着。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新挑战、新要求,基金会通过设立各类科研基金项目,社会各界携手合作为共同完善和支持中大的科研基地、学科建设和实验室设施等发展而努力。
·奖助学金
中大拥有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学子,每年在校有近3万名本科生和研究生,他们满怀抱负、勇于创新,把他们培养成德才兼备的祖国栋梁是中大肩负的责任。据统计,目前中大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00元以下的本科生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0.42%。为此,中大积极发展奖助学金项目,一方面激励优秀学子取得更大进步,一方面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度过难关,顺利完成学业。中大教育发展基金会希望通过社会各界的支持,为这些优秀、贫困的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使其顺利完成学业,早日成才。
·逸仙讲座教授
中山大学以中山先生的革命思想为办学理念,以培养素质高、能力强的新世纪杰出人才为己任,这必须仰赖于一批一流的教师队伍。为此,中大拟设立若干个长期的“逸仙讲座教授”职位,聘请物理学、
化学、生物学、医学、文学和
经济学等学科的
诺贝尔奖获得者,以及其他学科的国际著名学者来校长期任教,主持其所在学科的学科建设与学术研究,并举办公开的学术讲座等,以他们高尚的师德风范和卓越的学术成就,拓宽学生的视野,提升中大的学术名誉。基金会希望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来实现中大教师队伍的创新。
·非限定用途捐赠
社会各界友人和校友捐赠给中大的非限定用途的资金,主要用于学校全面发展最重要和最迫切的地方,中大教育发展基金会将为其妥善管理和使用。基金不仅有助于中大从容应对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各种机遇与挑战,可以更新教学和科研设施,扶持重点学科的建设,奖励贡献突出的优秀教师和品学兼优的大学生,也可以支持与学校教育事业有关的其他项目。
·其它
除了以上提及的筹措项目以外,中大还拥有“学位授予仪式”、“建筑、学院冠名”等项目。“
中山大学学位授予仪式”是从2005年开始,每年为全体毕业生举行的毕业典礼暨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仪式。举行学位授予仪式,有利于重建大学礼仪文化,增强学生的学术荣誉感,培养校友对母校的感情。为此,中大诚邀广大校友、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积极参与,将中山大学庄重而盛大的学位授予仪式这项具有时代意义的传统延续下去。另外,
中山大学东校区(广州大学城)图书馆、体育馆及相关学院的冠名权等项目也在公开招募中。
捐赠鸣谢
·鸣谢方法
中山大学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校友为中山大学捐资发展教育事业。对所有为关心和支持中山大学而捐资的单位和个人,用不同的方式表示崇高的敬意:
(一)捐赠人民币累计1000万元(含)以上的团体、单位及捐赠人民币累计500万元(含)以上的个人:
1、聘为
广东省中山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名誉理事,或授予其他荣誉称号;
2、视捐赠者意愿举行新闻发布会或举行捐赠仪式;
3、颁发“中山大学教育贡献”证书;
4、在征得捐赠者同意后,学校基金会网站开辟宣传专栏,刊登捐赠者事迹、简介和照片等。
(二)捐赠人民币累计100万元(含)以上的团体、单位及捐赠人民币累计50万元(含)以上的个人:
1、颁发纪念牌或鸣谢证书;
2、在征得捐赠者同意后,学校基金会网站开辟宣传专栏,刊登捐赠者事迹、简介和照片等。
(三)捐赠人民币累计50万元(含)以上的团体、单位及捐赠10万元(含)以上的个人:
1、颁发纪念牌和鸣谢证书;
2、在征得捐赠者同意后,在学校基金会网站上公布捐资数额和名单。
(四)捐赠人民币在5万元至50万元的团体、单位及捐赠2千元至10万元的个人:
1、颁发鸣谢证书;
2、在征得捐赠者同意后,在学校基金会网站上公布捐资数额和名单。
(五)对于实物捐赠,基金会按公允价值入账,参照上述办法给予捐赠者表彰和奖励。
(六)捐赠单位或个人及捐赠金额收入
中山大学年鉴,基金会每年印制捐资者名册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