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八年(1138年),温革被任为馆阁正字,这是一种负责校典籍、刊正文章的官职。
绍兴九年(1139年),南宋政权与金政权达成协议,金把
河南省、
陕西省一带归还南宋。此时,温革已任秘书郎,与莆田人
方廷实受命往河南督修陵寝。回朝缴旨时,把督修的情况上奏
赵构,如实地讲出陵寝被金兵损坏的状况,言词恳切激愤,高宗为之泪下。此事,触怒权奸
秦桧。绍兴十年(1140年)十月,温革被贬为洪州通判。嗣后,调任福建
南平市知州。在任上,著《五岳真形图》,表述对祖国山河的思恋。
绍兴市二十五年(1155年),温革转任
漳州市知州,后提升为
福建省转运使,终于任上。
温革著有一部类书——《分门琐碎录》,共20卷、30门。惜书已佚,仅存明钞本的农艺之部1册。此书以农业技术为重点,专门讲述种艺操作方法,代表
南宋初年及其以前的农业科学的水平。有些古代的农业技术,未被历代的农书所记述,幸得此书保存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