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獬
清代的官员
吴獬(1841—1918),字凤笙,湖南省临湘市桃林镇人。
简介
吴天资聪颖,少年时代,五经四书皆已成诵,二十岁就读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清光绪二年(1876)中举。当时左宗棠甘肃省总督,欲聘吴为幕僚,吴以疾辞。
光绪己丑科
光绪己丑科(1889)中进士。他在考卷中指出:“耕不问奴,织不问婢,各取盈于编户之家,何堪不晓事长官,转使穷年冻馁……。”揭露当时官吏不问农民耕织的艰难辛苦,只向民间榨取,致使民众终年无食无穿的时弊。主考李鸿藻对吴的文章作“伤时”定论,不许取第一,不许列入翰林,仅以即用知县签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是年,湖广总督张之洞慕名访吴,交谈学问,长达一天。后对僚属说:“洞庭湖一湖水,唯凤笙饮一匙,我与诸公仅尝其涓滴耳。”
光绪十八年
光绪十八年(1892),任荔浦市知县,任内体察民情,秉公执法。荔浦赌风严重,吴獬作《戒赌歌》相劝,并严惩首犯,仅数月赌风基本绝迹。为振学风,吴亲至正谊书院督教,并允许学生进县
光绪二十二年
光绪二十二年(1896),任湖南沅州学使,兼敦仁书院山长。后分别到临湘湖书院、岳州金鹗书院、湖北通城青阳书院、石鼓区书院、衡山研经书院、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湖南高等师范以及南京三江高等师范、湖南优级师范等处讲学,以其高尚的品德和渊博的知识,教诲弟子,影响遍及东南诸省。
吴在各书院讲学时,敢于创新,不守一家之说;敢于对名家作品进行评论,努力推进民主进步思想。他编著《一法通》,作启蒙教育之用;编《獬录宣讲》,破除迷信陋习;作《放足歌》,宣传妇女解放。用这些通俗读物鼓励学生和民众,从禁的封建礼教中解脱出来。
民国6年(1917),吴獬因年老体弱,返回故乡桃林,办私塾一所,亲自督教,讲授学生。民国7年2月,北洋军南下,兵扰桃林,烧杀掳掠。吴獬愤然成疾,于是月去世。遗著今存《不易心堂集》和《一法通》等。
公元1918年旧历二月初四,吴獬以78岁的高龄谢世,世人称他为岳州一怪。
参考资料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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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己丑科
光绪十八年
光绪二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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