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中央画院
民革中央画院
民革中央画院是由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会领导的文化机构,主要由民革内部从事美术工作的艺术家以及与民革有联系的海内外美术家组成。画院旨在传承孙中山先生的爱国、革命和进步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交流。
宗旨与目标
画院的宗旨是继承和发扬孙中山先生爱国、革命和不断进步的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积极繁荣发展具有时代精神的书画艺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明文明建设,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促进同世界各国人民的文化交流。同时,画院也致力于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保持良好的道德风尚。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 画院全称为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会中央画院,简称民革中央画院。
- 画院作为文化机构,由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会领导,由民革党内从事美术工作的艺术家和海内外美术家自愿结合而成。
- 画院宗旨明确,包括继承和发扬孙中山先生的精神,弘扬中华文化,服务人民和社会,促进文化交流等。
- 画院总部设在北京。
第二章 工作任务和业务范围
- 画院的任务包括联系和团结民革各地书画组织,培养和推广优秀的中青年美术家,以及适应市场需要,确保书画工作的健康发展。
- 画院的业务范围广泛,涵盖书画艺术研讨、采风、展览、讲座、培训、学术交流等多个方面。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任免
- 画院设有名誉院长、顾问、院长、副院长、秘书长等职务,均由民革中央主席办公会议任命,任期五年,可连任。
- 画院还设立专家艺术委员会和理事会,分别负责艺术指导和协商事务。
- 画院设有专职画家和多个工作机构,如办公室、创作部、展览部、联络部、培训部、编辑部等。
第四章 资产的管理与使用
- 画院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社会捐赠、业务活动和服务收入等多种渠道。
- 画院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
- 画院资产受到保护,禁止任何形式的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章 附则
- 画院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领导团队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民革中央原主席周铁农先生担任画院名誉院长,著名国画家宋雨桂先生担任院长。
参考资料
民革中央画院简介.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会.2024-11-20
民革中央画院2023年大事记.民革中央画院2023年大事记.2024-11-20
民革中央画院2021年大事记.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会.2024-11-20
目录
概述
宗旨与目标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工作任务和业务范围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任免
第四章 资产的管理与使用
第五章 附则
领导团队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