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章简(1902—1992),海南崖县(今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镇冲坡村)人。
中将,早年肄业于江苏水产专科学校;1924年赴
广州市考入
黄埔军校工兵科第二期,毕业后参加
国民革命军东征、北伐诸战役。广东警卫军讲武堂、台湾革命实践研究院第二十三期毕业。
1926年秋任国民革命军北伐东路第一纵队
少校参谋,
浙江省保安四团少校营长,南京中央军校教官,津浦线护路第二大队
中校大队长。
抗日战争爆发后,任新一军七十八师警备旅长,第二十九军预备六师师长,中央军校第七分校总队长,福州汀漳师管区司令,
甘肃省保安处长,第八十军
中将副军长,新编第七军代军长,第三集团军总部参谋长,军事委员会交通巡察处处长。
1950年到台湾,任
中国国民党第十三届中央评议委员,“国民大会”第六届会议主席团主席,台湾海南同乡会理事长。1959年退役,仍任“国大代表”。其子女已移居美国。(据《
民国人物大辞典》、吉世芳《吉氏五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