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瞻(约1390-约1465),字宗泰,明代官吏,苏州葑门外仰家庄(今属葑红居委会后庄一带)人。
永乐年间,由虎贲卫经历升大理寺丞。
正统年间,宦官
王振干政,仰瞻与
大理白族自治州卿
薛瑄不依附,审理冤假错案,因此得罪王振,被戍边
大同市。
景泰年间,召为
右寺丞,执法严格,后加大理寺少卿。
苏州府学生,永乐九年(1411)
举人第一名(解元),授虎贲卫经历。
洪熙(1425)初,官大理寺副,
大学士杨士奇荐为左寺丞。正统年间(1436~1449),宦官王振权势倾朝,百官参见,全都以鞠躬下跪为礼,惟独大理寺卿薛、少卿顾惟敬及仰瞻不肯下跪。当时有一位指挥官死了,王振的侄儿王山欲娶其小妾,而指挥官的妻子却不允许,小妾便诬告她药死丈夫,于是酿成冤狱。
薛瑄知道实情后,带领少卿以下官员奋力为之辩护,其中以仰瞻表现最为出色。王振知道后,怒火中烧,想把薛瑄杀掉,仰瞻不顾自己安危,挺身为薛瑄辩护,由此得罪王振。后来又因在处理河北蔚州卫兵沈荣的冤狱中再次得罪王振,于是仰瞻被关进锦衣卫监狱,后戍
大同市。
景泰(1450~1456)初年,
刑部尚书俞士悦、
都御史陈镒等都上书为仰瞻辩护,终于使冤案得以平反,遭贬谪七年之久的仰瞻被召为大理寺右寺丞,执法更加坚定,在位者多不悦。以后因为与
内阁大臣王文讨论赈济饥民事意见不合,仰瞻便以年老为由乞归,遂加大理寺少卿衔致仕,时年64岁。他的事迹《
明史》有传。著作主要有《归休文集》等。仰瞻善于书法。
罗汉院双塔公园内《定慧禅寺重建佛殿碑》即由他书写,
正统二年(1437)立石。另外,苏州文庙内也藏有他
景泰元年(1450)书写并篆盖的《管处士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