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僚机构一词源自
法语,意为办公室的统治。并非所有的管理机构都能称之为官僚机构,其本质在于执行政权脱离了大多数人的意愿,以形式要素取代丰富活动要素,强调
自我保存优先。
官僚制度的发展与
中原地区古代中央地方行政制度的变迁密切相关,随社会发展需求及行政制度的变化而演进。秦统一全国后至
唐朝,实施封地制,宋代中央政府开始集中权力。中国古代官僚制起源早,
战国时期已形成组织形式和行为方式。秦统一后,建立以郡县制为基础的中央集权官僚制。隋唐科举制推动官僚制发展,形成较为典型的前现代官僚制。官僚制初期分为“士”与“吏”,秦统一后,“吏”成为政权核心。
西汉末至
东汉,儒士影响力增强,
魏晋士族政治兴盛。隋唐科举制后,制度化官僚制得以巩固和发展。
中原地区古代官僚制虽组织形式发达,但在理性合法性等方面有所欠缺。明清时期,官僚制受到理学和
心学等思想变革的影响,但仍无法根本解决问题。清末民初,中国尝试引入英美式政治模式,但最终选择了大陆系模式。
改革开放后,官僚制得到重建,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官僚机构在
马克思主义思想中有重要地位。
卡尔·马克思通过对摩塞尔地区饥荒期间国家行政机构运作的研究,提出了官僚机构理论。他认为官僚机构是一种支配决策者的社会关系,其行为可能损害公共利益。马克思最初对官僚机构持激进批判态度,但未完全认识到其在未来社会中的持续存在。马克思主义对官僚机构的认识存在局限性,未能及时适应工业化社会中官僚主义化趋势。西方社会中,官僚主义在企业管理和社会组织中普遍存在,马克思主义对此缺乏有效的回应。在东方,苏联模式下的官僚机构并未因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废除而减少,反而有所增长。
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的
自我管理模式虽提出反对官僚主义,但实践中仍难以摆脱官僚机构的支配。因此,
马克思主义的复兴需要对官僚主义进行深刻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