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鹏,汉族,于1984年11月出生在山东
滕州市张汪镇王格庄村,于2002年12月入伍。张鹏生前曾担任解放军某部队四站连班长,具有二级士官军衔,被嘉奖3次,被评为“优秀士兵”。
2008年5月31日,在汶川地震的救灾过程中,张鹏因直升机失事不幸光荣牺牲,年仅24岁,被安葬于成都市烈士陵园;2008年6月,张鹏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同年6月10日,张鹏被追认为烈士。
2008年5月31日,成都军区某陆航团734号直升机机组成员张鹏、邱光华、李月、王怀远及陈林,在执行四川汶川抗震救灾任务中,因高山峡谷局部的气候突变,不幸遭遇厄低云大雾和强气流,并于当日下午14时56分遇难。
2008年6月17日上午,
山东省枣庄市及滕州市相关领导专程前往
济南遥墙国际机场,参加汶川抗震烈士张鹏的骨灰交接仪式。17日下午13时22分,当车队到达
滕州市时,滕州1万左右各界代表胸戴白花,自发齐聚在道路两旁,迎接张鹏回家。
17日下午16时40分,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省政府和省军区在滕州市烈士陵园举行骨灰安放仪式,以悼念张鹏。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向张鹏送花圈;省委副书记刘伟出席并讲话;副省长郭兆信及省军区政委南兵军参加安放仪式。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省政府、省军区做出向张鹏烈士学习的决定。
刘伟代表省委书记姜异康和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张鹏表示哀悼,并向其亲属表示慰问。刘伟指出,年仅24岁的军人张鹏在抗震救灾过程中,对党忠诚、不怕牺牲,用青春热血和生命体现了新时期优秀军人的光辉形象,其英勇行为体现了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和当代革命军人的精神风貌。张鹏是抗震救灾部队的优秀代表,是山东的光荣和骄傲,他的英雄事迹将永远铭刻在人民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