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代雄,男,汉,1976年生,法学博士,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民法总论、物权法、民事责任理论和民法史。
上海市“曙光学者”,华东政法大学“韬奋学者”,2011年入选“上海市高校教师培养计划”。
杨代雄教授治学严谨,多年来潜心学术,主要致力于
民法基础理论与物权法研究。专著《古典私权一般理论及其对民法体系构造的影响》运用系谱分析方法对民法体系演变史进行考察,揭示了潘得克吞式民法体系与古典自然法理论之间的内在关联,在民法体系研究领域取得重大理论突破。译著《萨维尼法学方法论讲义与格林笔记》2008年在法律出版社出版后引起强烈的学术反响,被认为是研究历史法学派的重要原始文献,迄今已被法理学界、法史学界、民法学界学者引用40多次,在多家图书销售网上进入畅销书排行榜。专著《民法总论专题》对民法总论领域的若干疑难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被
清华大学出版社作为研究生参考读物出版,获得学术界广泛好评。在物权法领域,他对物权法定原则、物权变动、农村土地物权等重要问题均提出独到的学术观点。
在《
法学研究》、《
中国法学》、《法律科学》、《
环球法律评论》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50多篇,出版专著、译著、教材(含合著)10多部。主持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有4篇论文获得
中国法学会等机构评选的优秀成果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校级教学成果奖1项。2011年评为
上海市“曙光学者”,2012年评为第五届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曾公派至
科隆大学访学1年。代表性论著为:《古典私权一般理论及其对民法体系构造的影响》(专著)、《民法总论专题》(专著)、《萨维尼法学方法论讲义与格林笔记》(译著)、《物权法定原则批判》(论文)、《使用他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的效果》(论文)。
自任教以来,杨代雄教授在《
法学研究》、《
中国法学》、《法律科学》、《
环球法律评论》等法学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多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复印报刊资料》等转载。在
法律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出版社等出版专著、译著、教材10余部。主持并完成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