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士(1710-1769),字祖年,号野,江苏娄县(今
太仓市)人,
清代文学家、书法家。少年时曾师从中允官
黄之隽、比部官周吉士,以文章、学问著称。弱冠成年后,补
金山区博士弟子员。
乾隆十七年(1752)一甲第二名
进士(
榜眼),授
翰林院编修,
福建省道
监察御史,转兵科给事中,官至工科掌印给事中。范棫士清望素者,为朝士所重。三十丧偶,不复娶。与人交,坦然和易。又倡置云间会馆,以居乡、
会试之来京者。善行、楷,远近争购之。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卒,享年六十岁。
范棫士少年时,从学于中允官黄之隽、比部官周吉士的门下。以后,他以文章、学问著称。弱冠成年后,补金山卫博士弟子员。闻名遐迩,在家乡更出名。
乾隆元年,范棫士参加
乡试,中举。荐贡入会试,屡屡应试,多次被弃而落第。范棫士在怡亲王邸做家馆。乾隆十七年,怡亲王十分看重他,让他参加
壬申科
礼部会试,中式成
进士。又加入廷试,策对称
爱新觉罗·弘历旨意,钦赐一甲第二人及第,授
翰林院编修。不久,范棫士擢
福建省道
监察御史。乾隆二十一年,充顺天乡试同考官。乾隆三十三年,范棫士再次担任顺天乡试同考官,当时参加考试士子多冒籍。范棫士上奏疏请严禁科考冒籍。这一年,
大学士蒋溥奏请以
会试荐卷的举子中选取
中书。范棫士又奏请于录用中书外,选择其中年力老成、堪授课教士子的人用为
学正、
学录。两个奏本俱交部议,得以施行。范棫士屡任巡城,此期间,奸格不行,治安平定。而后,范棫士转兵科给事中,又改调工科掌印给事中。
据记载:范棫士以清正廉明有名望,且素来著称于世,被朝中官员所敬重。范棫士30岁丧偶,从此不复娶妻。他与人交往,坦然和易。范棫士虽然居官却两袖清风,一贫如洗;既使自己受贫,然而一旦遇到故乡亲友受困缺钱时,他必定竭力出资帮助。又在京城倡议设置“云闲
会馆”,用来给家乡的举子赴
会试、来京时居住。范棫士善于书法,尤其是行、楷,当时,人们不管远近,都跑来争着购买、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