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阶段论(theory of development stage),又称“发展不连续论”,是一种描述儿童身心发展呈现非连续性和跳跃性的理论。这一理论由
精神分析学派的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和认知发展学派的皮亚杰等人提出,他们强调了发展的阶段性及其内在的秩序性。
发展阶段论主张儿童的成长和发展不是线性的,而是通过一系列具有本质差异的阶段实现的。这些阶段各自拥有特定的心理年龄特征,并且遵循一定的顺序。此外,发展阶段论还指出,儿童的发展无法跨越任何一个阶段,且内部结构和生物因素对其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发展阶段论的不同学派提出了多种衡量个体心理发展阶段的标准。伯曼在20世纪初提出了以内分泌腺为基础的生理发展标准。
斯特恩则在20世纪20年代前后提出了种系复演的标准,将个体发展视为种系历史的再现。皮亚杰的认知发展阶段理论则是以思维或认知结构发展水平作为划分标准。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和埃里克森等人则关注人格特征来界定发展阶段。
艾利康宁和
达维多夫等人则以活动形式作为判断标准。
在中国,心理学家们结合了个体的主要活动、智力和思维发展水平以及人格特征等因素,将个体的心理发展划分为多个时期。具体包括乳儿期、婴儿期、幼儿期、童年期、少年期、青年期、成年期。青年期被细分为青年初期、青年中期和青年晚期,而成年期则包含了成年初期、成年中期(中年期)和成年晚期(老年期)。值得注意的是,青年期与成年期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重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