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善武,男,
汉族,1969年8月生,
肥东县人,大学本科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安徽省淮南市委副书记。
2020年11月,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淮南市委原副书记周善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周善武开除党籍处分。
人物履历
1990年07月—1992年10月,安徽省肥东县委办公室工作;
1992年10月—1994年04月,安徽省合肥市委办公厅信息处(科)科员;
1994年04月—1995年05月,安徽省合肥市委办公厅信息处副主任科员;
1995年05月—1998年07月,安徽省合肥市委常委会秘书;
1998年07月—2001年01月,安徽省合肥市委办公厅秘书一室副主任、常委会秘书、主任科员;
2001年01月—2001年02月,安徽省
合肥市中市区委常委;
2001年02月—2002年11月,安徽省合肥市
蚌山区(
庐阳区)委常委、
双岗街道党工委书记;
2002年11月—2003年03月,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委副书记;
2003年03月—2003年12月,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委副书记、党校校长(期间:2003年09月—2003年11月,挂任
山东省烟台市芝区委副书记);
2003年12月—2004年02月,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党校校长;
2004年02月—2006年06月,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
2006年06月—2007年01月,
庐阳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
2007年01月—2010年05月,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0年05月—2011年09月,
包河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年09月—2011年12月,安徽省合肥市委常委、包河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年12月—2016年07月,安徽省合肥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6年07月—2016年08月,安徽省
马鞍山市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人选)、党组副书记;
2016年08月—2019年03月,安徽省马鞍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2019年03月—2020年6月,安徽省淮南市委副书记。
淮南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2020年8月辞去市人大代表职务。
任免信息
2019年3月1日,拟任淮南市委副书记。
2019年3月13日,安徽马鞍山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免去:周善武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2019年3月14日,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丁向群来淮,就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加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进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等工作进行调研。市委副书记周善武陪同调研。这是周善武首次以淮南市委副书记的身份在公开报道中亮相。
人物事件
2017年4月27日至5月27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安徽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7月29日向安徽省委、省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2013年立项的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迟迟没有建成,导致流域内污水处理能力严重不足,每日约6万吨生活污水直排十五里河。
南淝河流域长期没有实施有效的雨污分流,加之管网大量错接、漏接,导致污水处理设施减排效益受到严重制约。
派河流域的
肥西县配套管网建设长期不到位,污水处理能力闲置,全县污水处理率不足30%,大量污水直排,导致主要支流潭冲河和王建沟水质逐年恶化。
合肥市政府及其城乡建设委员会统筹推进不够,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给予
马鞍山市市委常委、副市长周善武(时任合肥市委常委、副市长)政务警告处分。
2020年6月20日前后,周善武被安徽有关部门带走。
2020年8月28日消息,由
凤台县选出的
淮南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周善武提出辞职,凤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周善武的辞职。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周善武的代表资格终止。
2020年11月,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淮南市委原副书记周善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周善武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