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永庆,男,生于1950年2月,中共党员,居住于
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街道新建路社区。他在2018年2月的一次火灾中表现出色,与儿子合力救助邻居,因此获得广泛赞誉。2019年1月9日,宋永庆因其英勇行为被选入“中国好人榜”。
2018年2月14日早晨,宋永庆结束晨练返回家中途中,注意到楼道内的玻璃碎片并嗅到烟雾气味。经过调查,他确定烟雾来自邻居曹凤琴家。宋永庆试图破门进入,但由于年龄较大未能成功,随后他的儿子宋刚赶来协助。两人共同努力打开房门,发现室内已被浓烟笼罩。宋永庆指示儿媳报警,同时与儿子一起寻找被困者。他们在客厅找到了失去意识的曹凤琴,并将其转移到室外。由于火势尚未得到控制,宋永庆安排儿子使用灭火器扑灭火焰,自己则前往召集其他住户参与救援。在多方努力下,火势得以遏制,曹凤琴的丈夫也被成功营救。由于宋永庆及其子宋刚的勇敢行为,两名伤者最终获救。他们的事迹得到了当地政府的认可,2月27日,宋永庆和宋刚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并各获得5000元奖金。
宋永庆因其在紧急情况下展现出的勇气和无私精神,获得了多项荣誉。2018年12月,他被评选为“中国好人榜”的见义勇为类别代表。此外,他还被
渭滨区人民政府表彰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并获得相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