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中国古代县级行政区。本秦东郡属地,汉初置县,名
乐昌市(治今
南乐县西北)。
东汉建武年间撤销乐昌县。
北魏太和二十一年(497年)析
魏县复置昌乐县,属
魏郡。永安元年(528年)置
昌乐郡(治昌乐城),昌乐县改属昌乐郡。
东魏天平中期,废昌乐郡,昌乐县改属魏郡。
北周复置昌乐郡,昌乐县仍属之。隋开皇初,省昌乐郡,昌乐县属魏郡。
大业初,省昌乐县入
繁水县(治今河北魏县边马乡北),属
魏州。唐武德五年(623年)析繁水县复置昌乐县,属魏州。624年昌乐县治由仓颉陵古文化遗址处东迁至元村镇谷村一带,属魏州。
五代梁贞明二年(916年),
李克用李存勖避其祖
李国昌讳,以“新治在旧治之南”故,易名
南乐县南乐乐县隶属
濮阳市。
元善见天平年间昌乐郡废,昌乐县改属魏郡(治今临漳邺镇)。
赵顼元丰四年(1081年)九月,为避河患,敕令南乐县东迁今城,即今南乐县城。
径
乐昌市县故城东,朱此十二字讹作《经》,作昌乐,戴改《注》,改乐昌,全、
赵同。
赵云:按《汉志》
东郡有乐昌县,后汉省、今本作昌乐县,误。《旧唐志》以为晋置昌乐,而《晋志》不载。《地形志》昌乐县,太和二十一年分魏置。似非汉县。守敬按:《
元和郡县图志》,昌乐本汉旧县,属东郡,
东汉省。后魏
拓跋宏于汉旧昌乐城,置
昌乐郡及昌乐县。则此《注》作昌乐似不误。而《寰宇记》云,后魏于汉乐昌旧县城置昌乐县,则与《
汉书·艺文志》合。又《地形志》,昌乐县有
昌国则别有故城,故此《注》称故城,而与
李吉甫、乐永言谓于汉县城置昌乐县异,皆为参错。钱坫云,在今
南乐县西北三十五里。《元和志》,
王莽河西去昌乐县十六里。唐昌乐县即今南乐县治。《
汉书地理志》,
东郡之属县也。
汉宣帝封王稚君为侯国。
赵云:按褚《表》乐昌侯王稚君,名武。平昌侯王长君弟也。
后魏置昌乐郡,
东魏废郡,北周复置。《魏书》:昌乐,永安元年置昌乐郡。天平中罢郡。《隋书·地理志》:繁水,旧曰昌乐,置昌乐郡。东魏郡废,
后周又置。
后魏置。《魏书》地形志:昌乐,太和二十一年分魏。《
隋书》地理志:繁水,旧曰昌乐。
开皇六年,置县曰繁水。
大业初,废昌乐县入焉。北周封昌乐县者见《隋书》。……有旧置
魏县,今河北魏县东南。《魏书》地形志:魏,二汉晋属
魏郡。《隋书》地理志:魏,
北齐废。北齐废入。《元和郡县志》:高齐有魏县,属
昌乐郡。
繁水旧曰昌乐,置昌乐郡。
东魏郡废,
后周又置。旧有
魏城县,后齐废。开皇初废郡,六年置县,曰繁水。大业初废昌乐县入焉。魏后齐废,开皇六年复。十六年析置漳阴县,大业初省入焉。
昌乐 晋置,属
阳平郡。后魏置昌州,今县西古城是也。隋废昌乐县入繁水。武德五年复置,隶魏州。今治所,武德六年筑也。
南乐县南十五里旧三十今七鄊本汉旧县属东郡后魏孝文于旧汉昌乐城置
昌乐郡及昌乐县周武帝改属魏郡隋罢郡改属魏州今改名南乐王莽河西去县十六里
南乐县府东南四十里。东至山东朝城七十里,北至山东冠县百十五里,东南至山东
观城县五十里,西至
内黄县七十里。汉置
乐昌市,属
东郡。高后封张敖子寿为侯邑。又宣帝封王武为乐昌侯,邑于此。
东汉省。后魏太和二十一年,复分
魏县置昌乐县,属
魏郡。永安初,置昌乐郡治焉。
东魏天平中,罢郡。
后周复置郡。隋初郡废,县属
魏州。
大业初,省入
繁水县。唐武德初,复置,属魏州。
五代十国唐讳昌,改曰
南乐县,属兴唐府。宋仍属大名府。
崇宁五年,改属
澶州。金还隶大名府。元因之。
昌乐故城【在南乐县西北,《魏书·地形志》:昌乐县太和二十一年分魏置。《元和郡县志》:县北至魏州五十里。本汉旧县,属
东郡,后汉省,后魏孝文帝于汉旧城置
昌乐郡及昌乐县,周武改属
魏郡,隋属魏州。《
旧唐书地理志》:昌乐县,晋置,属阳平郡,后魏置昌州,今县西古城是也,隋废昌乐县入繁水,武徳五年复置,隶
魏州,今治所武徳六年筑。《明统志》:
五代十国唐改昌乐为
南乐县。《名胜志》昌乐故城在今治西北三十五里,俗称为
昌意城,为黄帝子昌意所筑。按《
水经注》以昌乐为即
汉东郡属县。《元和郡县志》□之旧唐志又以为晋置,而晋志不载,各书参错不一。今考《
汉书·艺文志》,本作
乐昌市,名既不同,且地在黄河西,亦非
东郡之界,疑本
魏县地,惟地形志足据,诸书之说,恐皆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