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兆熊(?-1728),清朝政治人物,
沈阳市(辽宁沈阳)人,汉军
正白旗人,
宜永贵之曾孙。
康熙帝二十二年(1683年)初袭封三等男爵位,三年后晋升为二等男。康熙四十年(1701年),宜兆熊由佐领晋升为福州将军(署)。他先后担任福州将军、安徽巡抚、湖广总督、
直隶总督、吏部尚书等职务。
雍正三年(1725年),宜兆熊任福州将军署闽浙总督,次年晋升为湖广总督,后改任直隶总督。然而,雍正五年(1727年),宜兆熊因事被革职。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初袭三等男爵位,三年后升二等男,授参领。
康熙帝四十年(1701年)由佐领入仕,康熙五十七年(1718),迁
汉军副
都统,复授汉军正黄旗都统。雍正元年(1723),福州将军,奏请驻防满汉协领,与在京八旗均属二品,三年(1725年),授浙闽
总督,迁湖广总督。
雍正四年十二月任
直隶总督,六年五月召回京。任期一年零五个月。五年,擢吏部尚书。六年,卒。雍正曾任命不识字的宜兆熊为总督,并对他很赏识,称他“一字不识,但操守尚优,心术亦正,蔼然有忠爱之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