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汪尤,男,
汉族,1961年1月生,山西稷山人,1980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1995.04—1998.08,运城地委组织部干部审查科副科长、正科级组织员(其间:1993.08—1995.12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18年10月,
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张汪尤进行了问责,具体情况如下: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闻喜县县委书记张汪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张汪尤在2011年4月担任闻喜县县委书记以来,该县发生了以
侯金发兄弟四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盗掘古墓葬犯罪案件,516名涉案人员被抓获。共有19名公职人员和11名农村党员涉嫌盗掘古墓葬等犯罪,其中包括17名公安干警。另有34名党员领导干部因管理、监督不到位等问题被追责。张汪尤作为闻喜县委主要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在管党治党、干部管理、社会治理等方面失职失责。依据《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
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汪尤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