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葆华,男,
汉族,1972年1月出生,东莞道人,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7月参加工作,中山大学经济法专业大学学历、法学专业硕士。
现任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人物履历
1990.09—1994.06,
中山大学经济法专业大学毕业(法学学士);
1994.07—1995.07,东莞市经济委员会外经科见习期干部;
1995.07—1996.01,东莞市经济委员会外经科办事员;
1996.01—1999.04,东莞市经济委员会外经科科员;
1999.04—2001.12,东莞市经济委员会外经科副主任科员;
2001.12—2005.05,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外经贸科科长;
2005.05—2009.12,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其间:2003.03—2005.12
中山大学法律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
2009.12—2013.01,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3.01—2013.12,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
2013.12—2014.05,东莞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2014.05—2014.06,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人选;
2014.06—2018.12,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12—2019.01,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
2019.01—2019.04,东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挂任),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
2019.04—2019.05,东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挂任),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
2019.05—2019.12,东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挂任),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9.12—2020.03,东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挂任),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洪梅镇委委员、书记;
2020.03,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挂任),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洪梅镇委委员、书记;
2022.01,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免信息
2018年11月,经广东省东莞市委决定,任叶葆华为广东省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
2020年11月,东莞市政府研究决定免去:叶葆华的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2020年3月,东莞市委决定:叶葆华同志任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党工委书记。
2022年1月13日下午,东莞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会举行,叶葆华当选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2年4月消息,东莞市委决定:叶葆华同志不再担任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党工委书记和
洪梅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